滨海新区2021年第三十批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滨海新区征启字[2021]028号 邓善沽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新城镇邓善沽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立项文件(津滨审批一室准〔2021〕81号及津滨审批一室准〔2021〕150号),用于天津建设世界一流港口集疏运通道西中环海河南段二期基础设施项目(A段、C段)。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集体土地位于新城镇邓善沽村,总面积为7.04138公顷。其中:农用地5.40438公顷(其中耕地1.27015公顷),建设用地0.32095公顷,未利用地1.3160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由新城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会同邓善沽村集体经济组织,赴拟征收地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8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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