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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2021年第八批征收土地公告(滨海新区征公字[2021]006号)
发布日期: 2021-07-27 09:41      来源: 市规划资源局滨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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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7月8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滨海新区2021年第八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1〕51号)批准征收土地1.7001公顷,现将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滨海新区中塘镇人民政府;

    2、建设项目:中塘镇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

    3、土地用途:基础设施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见附图)

    东:鹏翎路;南:中塘污水处理厂一期;

    西:空地;北:空地;

    三、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土地中塘镇薛卫台村集体土地1.7001公顷(25.5015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征收土地面积(亩)

    耕地

    0

    0

    园地

    1.43765

    21.56475

    林地

    0

    0

    牧草地

    0

    0

    其他农用地

    0.26245

    3.93675

    建设用地

    0

    0

    未利用地

    0

    0

    合计

    1.7001

    25.50150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79.5万元/公顷,计135.15795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天津市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

    六、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安置,另行依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执行。

        七、其他内容

    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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