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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住所托管管理单位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7-25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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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住所托管管理单位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商务秘书等住所托管管理单位经营行为,为入区企业提供高质量服务,促进住所托管行业健康发展,经东疆管委会主任会审议通过,《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住所托管管理单位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于2022年7月11日正式印发实施,并由东疆市场监管局负责具体的实施和解释工作。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依据

    《暂行办法》以《天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津政办规〔2020〕14号)为主要依据,保留了《商务秘书企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加强商务秘书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核心内容,借鉴了天津港保税区及外省市部分区域的经验做法,并参照了2022年3月1日新实施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背景和意义

    (一)符合东疆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客观需求

    东疆托管企业占比较高,为规范住所托管管理单位的托管行为,切实需要通过规范性文件明确住所托管管理单位的托管义务,着力提升区域住所托管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为入区企业提供专业化的增值服务,增强企业区域黏性。

    (二)符合住所托管管理单位的发展需求

    《暂行办法》的制定以实务为出发点,对住所托管管理单位的全生命周期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托管企业失联失效情况的核查处理,住所托管管理单位的住所变更和退出注销,以及考核评级监督管理等,既保障了住所托管管理单位的合法权益,又规范住所托管管理单位的托管行为,促进住所托管服务行业优胜劣汰,推动其健康发展。

    三、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共三十五条,明确了住所托管管理单位的定义、从业要求、主要职责、退出程序、考核方式等事项,需要重点解读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扩大住所托管服务监管范围的同时,明确适用例外情形。相较于原有规定,《暂行办法》将商务秘书企业、企业孵化管理单位、集群登记地址管理单位等为入驻企业提供住所托管及代收信函服务的企业法人和分支机构统一称为住所托管管理单位,突破了仅对商务秘书企业进行管理的监管范畴。此外,在拓宽监管范围的同时,也充分考虑了特殊行业实际情况和规定,在《暂行办法》中明确由科技部门认定的孵化器及其他具有特定职能的托管服务企业不适用本办法进行管理。

       (二)明确住所托管管理单位的从业要求和主要职责。《暂行办法》明确了住所托管管理单位从业需具备合法有效的固定经营场所,房屋用途不能是“住宅”,且新设企业租赁期限不少于2年;需有专职联络员、档案管理制度及设施;需有完善的管理体系,能为托管企业提供住所托管、代收信函等基础性服务;此外从事托管服务的单位应当公共信用信息良好。从业的住所托管管理单位应在住所地实际经营,并做好托管企业档案管理、定期联络、信息台账更新、代收信函工作,还要履行推动托管企业按时年报、协助企业配合市场监督检查,以及如实反馈托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职责。

    (三)规定了对失联失效托管企业的处理方法。此前相关规定中对于托管企业超出托管期限或在托管期内的失联没有明确程序规定,市场局结合监管实务和住所托管管理单位实际需求,在《暂行办法》中明确了对失联和失效企业依住所托管管理单位上报材料,审查后按现行规定处理。

    (四)明确了住所托管管理单位住所变更和退出程序。   《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了住所托管管理单位变更住所、终止从事托管业务或出现法定解散情形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托管企业,待将失效失联企业上报审查处理、入驻托管企业完成住所变更或注销登记后,方可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五)确立住所托管管理单位考核制度。与原有的考核形式相比,《暂行办法》明确考核分为现场检查、平台监测及日常监管三种形式,实现每季度按考核事项随机现场抽查、全行业平台数据评测和日常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三个维度的全方位监管。创新结合东疆市场监管领域分级分类辅助监管平台,对住所托管管理单位的托管企业数量、报到反馈情况、失联失效企业情况和年报情况实施大数据监管,让监管无感化。

    (六)明确对住所托管管理单位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市场局在《暂行办法》中规定现场检查不在住所经营的,五个工作日内需复查一次。被考核单位不在住所经营的,考核结果调至警示等级,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对于警示等级住所托管管理单位,市场局将主要采取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等监管措施,引导和督促其规范经营。强化帮扶指导,落实审慎监管。

    (七)探索分级监管和信用监管。《暂行办法》将考核结果分为良好、合格、警示三个等级,并通过平台向社会公示,实现分级管理,强化信用公示约束力。对于良好等级的住所托管管理单位减少现场检查频次,降低对企业的干扰。对于警示等级的住所托管管理单位则加强监管频次和采取必要行政措施,敦促其合规经营或引导其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政策原文: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住所托管管理单位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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