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和《天津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津政办规〔2022〕7 号)等规定,经联合审查,以下项目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6日
监督电话:022-25601088 联系人:郑建保
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局
主办单位: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网站标识码:1201160033 | 备案序号:津ICP备11002405号-1 | 津公网安备 12019302000113 联系方式:info@dongjiang.gov.cn |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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