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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住所托管管理单位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7-03 10:25      来源: 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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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东疆综合保税区内住所托管管理活动,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有效防控监管风险,按照放管结合的原则,依据《天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经管委会同意,《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住所托管管理单位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于2022年7月11日印发实施。

    《暂行办法》实施后对东疆住所托管管理单位起到了良好的管理,为托管企业提供了更好地服务。为更好实施《暂行办法》,我局对原文件进行部分修订并形成了《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住所托管管理单位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4年8月1日前反馈东疆市场监管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讯地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东疆商务中心A2楼6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件人:李星宇,联系方式:022-25605238,请在信封注明“住所托管管理单位暂行办法修改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lixy@dongjiang.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住所托管管理单位暂行办法修改意见”字样。


    附件:

    1.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住所托管管理单位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住所托管管理单位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日


    主办单位: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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