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公示信息(2021.12.23-2022.12.22) |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期限 |
1 | 河南京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南乐县城昌州路07号 | 91410923737425951M | 刘建军 | (津东疆)应急管罚〔2021〕14号 | 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进行危险作业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未有专人现场统一指挥和监督;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 | 处共计柒万元人民币罚款 | 2021年 12月21日 | 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