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公示信息(2020.8.21-2023.8.20) |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期限 |
1 | 天津朝华中电物流有限公司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21号润枫广场3-902 | 91120116783335666E | 王兰英 | (津东疆)应急管罚〔2020 〕16号 | 2020年7月12日,该单位的《技术部现场安全管理自查表》中检查记录情况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如实记录。 | 《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三款 | 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 | 2020年 8月13 日 | 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