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小金库”问题线索举报方式等事宜的公告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根据天津市和滨海新区工作部署要求,东疆保税港区组织开展新一轮“小金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我区“小金库”问题线索举报方式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治理范围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各内设部门、东疆税务局、东疆保税港区所属各级国有企业以及社区居民委员会、社会团体等。
二、治理重点问题
“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本次治理重点是2017年1月1日以来“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20年2月29日前“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
重点治理二十类突出问题:
(一)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二)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三)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四)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五)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六)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七)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八)违规将单位收入或资金转入工会、社会团体设立“小金库”;
(九)收取回扣、佣金设立“小金库”;
(十)编造虚假项目套取财政资金设立“小金库”;
(十一)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
(十二)利用“阴阳合同”设立“小金库”;
(十三)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所属集体企业设立“小金库”;
(十四)利用营业外收入设立“小金库”;
(十五)行政性收费项目停征后未上缴的收入设立“小金库”;
(十六)体育场馆及设施有偿使用收入私存设立“小金库”;
(十七)学校违规收费无法入账形成的账外资金设立“小金库”;
(十八)医疗卫生单位化验、换药、资料档案复印等费用私存,已停征的收费项目形成的收入未全额上缴等设立“小金库”;
(十九)科研、课题经费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二十)其他形式设立的“小金库”。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22-25605365
举报邮箱:tjdjjw@dongjiang.gov.cn
来访(来信)地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4611号东疆管委会C201室
欢迎社会各界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线索,东疆纪委将依法做好举报线索的受理登记、核查处理等工作。
特此公告。
中共天津东疆保税港区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