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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6-09-21 15:08      来源: 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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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滨海新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问:为什么要出台这部《办法》?

      答:茶淀玫瑰香葡萄、大港冬枣是滨海新区极具代表性的特色农产品“金名片”,承载着独特的自然禀赋和多年积累的市场声誉。但随着品牌知名度提升,市场上也出现了产地不符、质量不达标却冒用名称、乱用专用标志等现象,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损害了地理标志产品声誉。

      从上层依据看,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明确由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理标志产品以及专用标志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对专用标志的统一使用作出规范;《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鼓励通过申请地理标志产品等方式加强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培育知名度高的地理标志产品集群。滨海新区正是在这一系列上位法框架下,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让“护牌、用牌、强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目的意义

      问:这部《办法》能带来什么实实在在的好处?

      答:对生产者——规范了专用标志的申请和使用路径,贴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产品意味着“产地正宗、品质达标”,能在市场上获得更高的品牌认可;对消费者——购买时认准专用标志,就能买到货真价实的茶淀玫瑰香葡萄、大港冬枣;对区域产业——通过标准种植、质量追溯、品牌营销等政策组合拳,推动两个地标产品从“有名气”走向“有产值、有竞争力”,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

      三、重要内容

      问:《办法》到底保护了哪些产品?

      答:目前明确纳入保护的有两类——

      茶淀玫瑰香葡萄:产自国家知识产权局2025年第646号公告规定的产地范围内,按《地理标志产品 茶淀玫瑰香葡萄》(T/CDPT 001-2024)标准种植生产,且质量特色符合公告要求。

      大港冬枣:产自国家知识产权局2025年第646号公告规定的产地范围内,且质量特色符合公告规定。

      办法生效后,滨海新区新获批的地理标志产品,参照本办法执行。

      问:谁来管理?各部门怎么分工?

      答:形成“1+5+N”的协同管理格局——

      其中“1”是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负责统一领导全区地理标志及专用标志的保护管理和运用促进工作。

      其中“5”是5个政府职能部门:

      区知识产权局是牵头部门,负责全区地理标志产品及专用标志的保护管理和运用促进。

      区农业农村委推进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升级,推动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区市场监管局协助标准制修订,依法查处侵权行为。

      区文化和旅游局引导地标产品与文旅融合发展。

      区商务和投促局鼓励企业拓市场、参展会、做电商。

      其中“N”是指各街镇,落实属地责任,协同做好地理标志及专用标志的保护管理和运用促进工作。

      四、重要举措

      问:生产者想用专用标志,该怎么申请?

      答:记住“三前提五材料”——

      三个前提条件:①申请用标主体位于“国家知识产权局2025年底646号公告”规定的产地范围内;②产品产自该产地范围;③产品质量特色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2025年底646号公告”规定。

      五份申请材料:①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②符合质量特色和安全要求的检验检测报告;③检测所依据的标准编号及有效版本说明;④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资质复印件;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路径:材料装订成册交至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局→区知识产权局组织产地核验和材料审核→初审合格后出具产地核验报告→逐级报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后,企业即成为“合法使用人”。

      未经公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专用标志。

      问:拿到资格后,专用标志该怎么用才规范?

      答:把握“两同时、一不变”原则——

      同时标示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和专用标志;

      同时标注所执行的地理标志标准代号或批准公告号;

      不得更改专用标志的图案形状、构成、文字字体、图文比例、色值等(可按比例缩放);确保标注完整、清晰、可辨。

      合法使用人应凭借下载口令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下载专用标志矢量图,每年向区知识产权局报送专用标志使用情况。

      问:违规使用会有什么后果?

      答:出现以下六种情形,区知识产权局将报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核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注销其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停止其使用资格:

      1.营业执照已注销或被吊销;

      2.已迁出滨海新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3.已终止从事该地理标志产品生产;

      4.未按相应标准、管理规范组织生产;

      5.2年内未在受保护产品上使用专用标志;

      6.其他符合停止使用的情形。

      对侵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专用权等行为,由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公职人员失职渎职、借机谋私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点

      问:政策落地后,企业和社会公众要重点关注什么?

      答:把握四个关键动作——

      1.认准产地范围:只有产自“国家知识产权局2025年底646号公告”划定区域内的产品才有资格申请,产地核验是第一关;

      2.守住质量标准:茶淀玫瑰香葡萄要符合T/CDPT 001-2024标准,大港冬枣要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2025年底646号公告”质量特色,检测报告是“敲门砖”;

      3.规范用标行为:标志不能乱贴、不能改样,必须“名称+标志+标准号(公告号)”三件套齐全;

      4.主动参与追溯:积极响应溯源码、防伪码等质量追溯安排,让每一颗葡萄、每一颗冬枣都可查可溯。

      六、保障措施

      问:政府将提供哪些支持,确保政策不走样?

      答:构建“服务+监管+协同”三位一体的保障体系——

      服务侧:区知识产权局牵头建立运用促进机制,为生产者提供技术工艺、质量标准、法律咨询、品牌建设、营销渠道、融资保险等公益性服务。

      监管侧:区知识产权局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用标;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侵权假冒行为。

      产业侧:区农业农村委推动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区文化和旅游局推动“地标+文旅”融合;区商务和投促局推动“地标+电商+外贸”跨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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