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海河沿线及海岸带游船码头选点布局专项规划》政策解读 |
一、编制背景
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全力推动滨城文旅事业迈上新台阶,滨海新区编制了《滨海新区海河沿线及海岸带游船码头选点布局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旨在深度挖掘和整合我区独特的滨水景观与文化资源,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滨水旅游目的地。
二、编制目的
一是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提供政策研究分析,二是掌握海河与沿海客运码头的现状情况与问题,三是满足“河海共游”通航的迫切需求,四是为滨海新区文化传承、旅游开发、城市发展与经济带动提供有效支撑,五是构建新区向海乐活的重要承载舞台,打造全域文旅亲水主题文化发展带。
三、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行业现行规范及有关行业标准、规定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水路客运船舶船岸靠泊问题的通知(2023年4月12日)、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7号《游艇安全管理规定》、《游艇码头设计规范》(JTS165-7-2014)等与此次规划相关行业现行规范及有关行业标准、规定。
(三)规划和设计文件
《滨海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稿)》(2021-2035年)、《天津港总体规划》(2019-2035)、《滨海新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与本规划相关规划、设计文件。
(四)其他依据
规划编制过程中的有关会议精神、专家意见、部门意见及往来资料、调研成果及其他国内城市同类型专项规划。
四、编制内容
本次规划主要内容为滨海新区所辖范围内海河沿线及沿海水上游船码头的选点、布局及发展时序建议。
结合滨海新区现有靠泊岸线及游船码头设施点位、功能、规划等因素,最终选取共计26处游船码头点位,其中沿河游船码头15处,沿海游船码头11处。并按照可实施性、迫切性将选取码头分为近期建设、中期建设、远期建设三部分。
若未来沿河、沿海结合开发情况、文旅需求等实际因素需新增码头点位,可单独申请。
五、规划原则
(一)整体规划,分步实施
码头点位选取应遵循“整体规划,分步建设”的原则,分近期、中期、远期三步实施。
工作重点为落实近期提升、建设与运营码头点位,在此基础之上结合沿岸规划与政策谋划中远期码头选址、布局。
(二)整合资源,高效利用
以整合和利用滨海新区现有的码头资源、岸线及周边公共服务设施资源为主。码头的建设应适度进行,注重规范和提升现有设备,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三)合法合规,弹性指导
本规划坚持国土空间“唯一性”的原则。在不突破上位规划刚性要求的前提下,提供具有指导性和建议性的方案,以促进项目的合理布局与健康发展,所提供的方案重在为相关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六、近期实施码头点位建议
优先考虑有意向开发且具备开发条件的项目,以便短期内形成基础能力,满足近期规划区域内游船靠泊、维修及保养需求:
选取近期实施点位共计9处;
沿河点位5处(河滨公园、海河外滩公园、天津极地海洋世界、会展中心广场与潮音寺);
沿海点位4处(中心渔港、国家海洋博物馆、北塘码头(暂定)与东疆建设开发纪念公园)。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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