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门户网站 政务邮箱
当前位置: 首页>公开>政策解读>解读

《滨海新区2021-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11-25 10:22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做好滨海新区2021-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区食安办根据《天津市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津政办发〔2021〕17号)、《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食安天津”指数统计指标》,结合新区实际,牵头制定《滨海新区2021-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监管计划》),经征求各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并经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区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执行。

    二、主要内容

    《监管计划》共分为6个部分,40条内容:

    一是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共3条,主要明确了区、街镇两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以及食品安全跟踪督办、巡察检查、评议考核、经费保障等工作任务。

    二是强化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共12条,主要明确了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粮食质量安全监管、食品生产环节监管、食品流通环节监管、特殊食品监管、食品相关产品监管、清真食品监管、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防范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食品安全风险等工作任务。

    三是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检验监测能力。共4条,主要明确了加强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与宣贯培训、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监督抽检能力、风险会商与应急处置能力等工作任务。

    四是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共8条,主要明确了开展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公安“昆仑2021”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占路经营食品摊贩专项治理活动等工作任务。

    五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共8条,主要明确了制定发布“食安滨海”指数、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科技支撑、加强重要产品(肉菜)追溯体系运维管理、加强基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加大监管人员培训力度、加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推进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任务。

    六是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共5条,主要明确了推动“双安双创”示范引领、支持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组织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强化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强化食品安全宣传阵地等工作任务。

    三、涉及范围

    《监管计划》内容贯穿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各个环节,任务涵盖5开发区、21个街镇和29个职能部门,其中包括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生态环境、教育、公安、宣传、民政、住建、文旅等与食品安全紧密相关的部门,以及为食品安全提供支持的发展改革、科技、工信、财政、商务等部门。

    四、关键词诠释

    1.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2.进口冷链食品“三证”: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单位出具的消毒证明;“三专”: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五不准”:没有消毒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业经消毒证明的、不能提供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销售凭证的、没有该批次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没有追溯数据的不准上市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从业人员无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不准上岗。

    3.“两品一标”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

    4.“互联网+明厨亮灶”:指通过视频监控和互联网技术,对餐饮单位后厨进行实时直播,通过手机APP或小程序,监管人员和公众可实时查看厨房环境卫生、食品加工操作情况。

    5.“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名、无生产厂址、无生产日期的食品。

    checktaskdate=&unchecktaskdate=&ssbm=&fromcontentid=&enddate=&thirdtitle=&showtitle=&contectfile=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2021-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check_isadmin=True&check_username=zfbadmin&check_checkdate=2021/11/25 10:24:57&check_reasons=&translatecontenttype=ReferenceContent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