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2020年政府投资计划和滨海新区2020-2022年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政策解读 |
一、制定计划目的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天津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统筹安排使用政府投资资金项目,规范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配置和引领作用,推进新时代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制定《滨海新区2020年政府投资计划和滨海新区2020-2022年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
二、制定计划的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抢抓国家和天津市支持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历史机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等公共领域项目,用足用好政府专项债券,更好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三、制定计划的原则
一是稳定有效投资,确保政府投资规模处于合理稳定区间;二是防范债务风险,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财政预算新增支出;三是加强项目储备,对接“十四五”各项规划目标任务,推进重点工程前期工作;四是滚动编制计划,遵循规划引领计划、计划安排项目的工作思路科学编制投资计划。
四、计划项目结构
2020年政府投资计划安排项目268个,年度投资计划投资289.6亿元,包括新区本级和五大开发区项目,涉及教育、卫生、民政、市政配套、环境改善、棚户区改造、社会管理等领域。具体如下:
区本级项目84个,2020年计划投资141亿元。其中续建50个,计划投资105.6亿元,占区本级计划投资75%;新开工34个,计划投资35.4亿元,占区本级计划投资25%。教育卫生民政项目22个,计划投资17.05亿元,占比12.09%;市政配套项目43个,计划投资110.42亿元,占比78.29%;环境改善棚户区改造项目10个,计划投资8.8亿元,占比6.24%,社会管理项目9个,计划投资4.77亿元,占比3.38%。
五大开发区项目184个,包括续建94个,新开工90个,2021年计划投资148.6亿元。其中经开区安排项目61个,计划投资65.4亿元,占比43.99%;保税区安排项目26个,计划投资24亿元,占比16.17%;高新区安排项目38个,计划投资30.4亿元,占比20.47%;东疆保税港安排项目9个,计划投资4.2亿元,占比2.82%;中新生态城安排项目50个,计划投资24.6亿元,占比16.55%。
五、计划资金来源渠道
多种途径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政府债券资金、融资资金、中央补助资金、市级补助资金、PPP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等。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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