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领域支持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充分调动经营主体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后劲,切实提升“滨城”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优化市场准入准营环境
(一)优化服务业市场准入和外商投资环境。放宽电信、医疗等服务业市场准入,支持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新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非中国籍)”3类证件的外国(地区)投资者以“全程电子化”方式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二)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涉市场监管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拓宽滨海新区特色“一件事”应用场景,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企业和开办餐饮店等涉食品经营许可高频场景全生命周期线上联办,9 个“个转企”关联事项、17个食品经营许可关联事项可实现“一次申请、并联审批、全程网办”。(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办)
二、支持生物医药等产业发展
(三)支持医药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搭建“智慧医药+”生态体系,鼓励药品、医疗器械经营新业态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投放运营自助售(取)药机、自动售械机等形式在滨海新区先行先试新型药械零售经营项目,相关许可用时(不含现场检查)控制在2个工作日以内,全力推进医药零售数字化转型。(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四)加快生物医药创新成果产业转化。发挥市药监局延伸窗口“前置服务”作用,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申报可享“资料预审+定制辅导+优先核查”便利服务,办理时限再压缩30%,进一步加速创新成果从实验室向产业端转化。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常态化沟通、精准化对接、高效化协同”工作机制,打通胰高血糖素样肽-1、胰岛素、抗体偶联等5类重点生物制品分段生产试点方案申报“快车道”,支持高端生物医药产品上市拓市。(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三、涵养市场创新保护生态
(五)支持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深化商业秘密保护组织协调和服务指导,加强宣传培训、服务站点建设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培育,帮助经营者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推动商业秘密保护水平整体提升。(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
(六)提高专利预审服务质效。事前精准对接创新主体,通过搜集需求、前置指导、政策宣导夯实基础;简化预审流程,不间断受理,平均7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审,确保高质量申请应收尽收;事后跟踪授权进度、衔接专利运用服务,严把质量关,为企业创新成果快速确权保驾护航。(责任部门:区知识产权局)
(七)鼓励知识产权转化交易。推动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和知识产权评估评价中心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产业化成果培育、商业化价值判定、合规化挂牌交易、市场化撮合谈判、资产化融资对接等一站式全链条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盘活企业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支持有条件的园区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以股权投资形式支持创新型企业落户滨海新区,每家企业最高可获得运营基金规模20%的投资。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知识产权证券化、质押融资、保险等创新产品,提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便利化水平。(责任部门:区知识产权局、各开发区、区财政局)
(八)优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针对企业维权援助咨询申请,普通咨询2小时内答复意见,国内复杂案件3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海外复杂案件5个工作日内出具应对指导意见。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在30日内结案。建立行政执法与调解对接机制,对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和联动创新区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案件,若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可依法适用不予立案、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等处理方式。(责任部门:区知识产权局、各开发区)
四、提升质量基础支撑能力
(九)鼓励企业参与重点产业链质量联动提升行动。深化滨海新区先进计算产业链企业沟通协作,为新区企业搭建质量可靠性工程研发协同合作平台不少于5个。组建产业链核心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共同参与的质量可靠性工程研发联盟,向新区企业推广质量攻关成果不少于50项。帮扶新区企业定制优化生产工艺、改进质量检测方法、完善质量管理制度等企业质量提升方案,推动新区企业质量竞争力有效提升。(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十)组织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推荐新区优秀企业、优势产业集聚区参加中国品牌价值评价和诊断,助推新区企业获得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报告不少于10份,更多企业荣登中国品牌价值榜。(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十一)培育建设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持续推荐和培育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型工业化、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绿色低碳、微电子产业等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经确认完成,给予试点项目承担单位7万元资助。(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十二)便利检验检测异地分支机构资质认定申请。在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获得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于京津冀晋蒙五省(市、自治区)自贸区设立分支机构时,可在天津办理相应资质认定,无需到分支机构所在地申请。(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五、健全柔性监管执法机制
(十三)推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随机抽查扩面提质。全面梳理市场监管领域抽查事项清单,合并可同时开展的检查事项,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将分级分类抽查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融合,对于一年内新设立且通过住所可以联系的企业,压缩一般检查事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事项除外)抽查比例至应抽比例的50%,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打扰。(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十四)深化市场监管领域服务型监管执法实践。坚持指导在前、服务在前、预警在前,推动“监管执法端口前移”,面向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企业开展证前现场合规指导,针对滨海新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领域高频违法事项,出台《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清单》。支持对产品质量、广告、合同、价格、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市场监管领域初次或轻微违法行为,在无危害后果且及时改正的前提下,免予处罚或不予处罚。(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