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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两项地方标准将特殊人群保障写入预案 填补基层应急预案地方标准空白
发布日期: 2025-08-14 10:00      来源: 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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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由市应急局牵头制定的《乡镇(街道)应急预案编制导则》(DB12/T1451—2025)、《村(社区)应急预案编制导则》(DB12/T1452—2025)经审批发布,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两项地方标准将风险情况、应急资源状况,以及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保障纳入应急预案内容,填补了基层应急预案地方标准空白。

    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作为应急管理的“最后一公里”,其预案体系的科学性、实用性直接关系到突发事件应对的效率与成效。《乡镇(街道)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坚持依法规范、简明实用、上下衔接,主要包括编制程序、预案体系、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等,明确了乡镇(街道)应急预案编制程序,包括资料收集、风险识别、应急资源调查、案例分析及情景构建、文本起草、征求意见和审批发布备案等步骤;确定了乡镇(街道)综合、专项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组织体系、监测与预警响应、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预案管理等。

    《村(社区)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明确了村(社区)应急预案编制程序,涉及文本起草、征求意见和审批发布备案等步骤;阐述了村(社区)应急预案内容与编制要点,包含风险概况、应急组织机构、监测与预警响应、应急响应、善后处置、应急保障等。

    天津师范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风险治理与应急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温志强认为,这两项地方标准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框架下,结合基层实际情况进行“本土化改造”,构建了可操作、可落地、可评估的标准化体系,将从夯实“全域覆盖”的预案体系基石、提升“平急结合”的应急响应能力、培育“多元协同”的社会共治生态等方面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升级,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共治格局,为超大城市风险治理提供“天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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