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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人社局提醒: 社保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4月起推行
发布日期: 2020-04-25 09:10      来源: 滨海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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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4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天津市自2020年4月份起,对领取养老保险的人员,逐步推行应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待遇。

    如领取养老保险的人员,目前仍未使用社保卡领取待遇,可以登录“天津人力社保”手机客户端自助变更,也可以就近到发卡银行营业厅,联系原单位或社区(行政村)劳动保障工作站、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办理变更。使用社保卡到15家发卡银行的本市任意一家营业网点自助取款,免跨行手续费。所持社保卡发卡银行可提供记账簿或明细账单,详细记载账户收支情况。

    新区人社局提醒,相关问题可拨打您所持社保卡发卡银行客服电话、社保分中心专线电话或12333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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