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门户网站 政务邮箱
当前位置: 首页>公开>关切回应

2020年天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确定
发布日期: 2020-03-20 09:12      来源: 天津日报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市医保局今3月19日发布《关于明确2020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20年4月1日起,2020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调整为21202元。职工大病保险参照执行。

    自 2021年起,我市统计部门发布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次月,医保经办机构负责根据我市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当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当年度起付标准公布前继续沿用上一年度起付标准。

    checktaskdate=&unchecktaskdate=&titleformatstring=False_False_False_&thirdtitle=&indextitle=Title&Check_IsAdmin=True&Check_UserName=etliuwei&Check_CheckDate=2020/3/20 9:14:08&Check_Reasons=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