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户外广告设施告知承诺制全面升级 助力城市管理提质增效 |
“没想到在滨海新区办事这么方便,只提交了一次材料,第二天我就拿到了电子决定书,实在是太快了,为新区营商环境点赞!”某冷饮店负责人说。最近,某冷饮店需要办理户外广告设施(牌匾),通过滨海新区户外广告设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企业只跑了一次,就取得了准予许可决定书。今年以来,滨海新区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提高办事便利度,持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户外广告设施(牌匾)设置申请属于高频事项,申请主体集中在个体工商户,办理量大,更换周期频繁,新区月均办理100余件。“很多企业定期需更换广告设施,更高效、便捷的办理方式对企业来说非常重要,所以我们持续深化改革,让这件高频事项办理更方便快捷。”区政务服务办审批二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为落实城市治理现代化新要求,提高企业群众办事的便捷度,近日,区政务服务办联合区城市管理委组织修订了《滨海新区户外广告设施(牌匾)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申请人申请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时,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牌匾设置具体要求,申请人只需提交告知承诺书及昼夜效果图,承诺遵守告知事项要求,符合设置规范,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即可完成报批。
相比原《实施办法》,此次修订办法将“告知承诺制”实施范围扩大至滨海新区全域(不含各开发区、中塘镇),同时升级办理流程,将申请材料“应减尽减”,由原先的8个要件压缩至2个,办理时限压缩50%以上,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线上办理,真正让申请人“一次都不跑”,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满意度与便利度。
简化审批流程,并不是“一放了之”。区政务服务办联合区城市管理委构建审管闭环,强化失信惩戒,将告知承诺书、昼夜效果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等推送至区城市管理部门及属地街镇执法部门,便于及时纳入监管,同时滨海新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新增“黑名单”版块,针对虚假承诺、违规设置等行为,审批部门、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实现信息互通、协同联动,将相关主体纳入政务诚信档案和重点监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以全周期管理确保改革既“放得开”又“管得好”,提升新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工作取得实效。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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