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出台行政执法行为规范 |
从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获悉,为深入践行“监管为民”理念,提升文明规范执法水平,近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行为规范》”),进一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行为规范》主要包含“执法纪律及道德规范”“仪容仪表和举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监督和实施”四个方面,涵盖了职业操守与执法资格、形象管理、执法程序、办案环节、强制措施、特殊情形处置、监督原则等37项规范性要求,通过明晰“八个严禁”“十个不得”,细化执法标准和柔性执法操作,强化纪律约束、规范执法程序,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强执法公信力和权威性。
《行为规范》的制定出台,是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有力举措,对推动行政执法更好服务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好服务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更好服务开放活跃的市场经济具有重要作用。
下一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将以《行为规范》为“小切口”,扎实推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等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将柔性执法贯穿执法全过程,为滨海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稳定、公平、可预期的法治动能。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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