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入选全国优化消费环境工作试点名单 |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化消费环境工作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优化消费环境工作试点任务及地区名单,滨海新区成功入选。
开展优化消费环境工作试点,是市场监管总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动《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 年)》落地见效的创新举措,对提振消费、打造高品质消费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创新实施消费维权“法治、数治、基层治、协同治”四治融合工作法,从构建维权保障体系、搭建智慧监管网络、激活诚信消费生态、夯实“大消保”理念根基等方面多举措发力,探索出台抑制职业索赔行为、网络交易平台合规经营指引等制度性文件,利用网格化监管系统、全国12315平台深化大数据应用,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1家、线下无理由退货主体近4000家,为优化消费环境试点建设奠定良好工作基础。
此次优化消费环境工作试点围绕消费维权综合治理机制建设、消费投诉举报大数据分析治理机制建设、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等17个试点任务,选取全国48个地区,范围覆盖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按照试点任务分工与试点方向参考,滨海新区将聚焦消费维权综合治理机制试点任务,在加强消费维权能力提升、运用消保领域“三书一函”制度等方面致力形成系统性、制度化的“滨海经验”。
下一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将以滨海新区入选优化消费环境工作试点名单为契机,深化拓展消费维权“法治、数治、基层治、协同治”四治融合工作法的外延和内涵,加强投诉举报高效处置、消费纠纷源头化解、市场秩序持续优化,全力营造诚信公平、便捷安全的滨城消费环境。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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