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执法 新区市场监管局探索扁平化管理新路径 |
近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以中国(天津)自贸区市场监管局名义对天津自贸试验区相应片区的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保税区市场监管局、东疆综保区市场监管局实施委托执法,通过签订《行政处罚委托书》,下放部分执法权限,进一步理顺和规范行政处罚职能实施,有效减少涉企行政检查频次,建立起清晰顺畅、扁平高效、强基赋能的“三位一体”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体制机制。
本次委托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并按照市市场监管委有关批复,将15项登记管理领域涉及的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事项委托给自贸区相应片区的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实施。通过明确委托事项、使用范围、责任义务以及确定委托期限和公示委托内容,实现权责法定、依法行政。
据了解,此次增加刻制自贸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专用章,充分保障行政处罚工作的连续性和时效性。同时,加强委托执法常态化管理,对委托事项行政处理决定进行备案,通过不定期开展专项执法监督及案卷评查活动,构建“事前备案、事中跟踪、事后评价”的全链条监督机制。
下一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将以委托执法为切入点,以扁平化管理体制为突破口,以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为落脚点,持续深化市场监管领域委托执法改革,为滨海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市场监管新动能。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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