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
连日来,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七个执法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洪茹任组长,副主任宫丽艳、窦广春、蒋凤刚、赵金生、邓为民、张金友任副组长,并分别带领执法检查小分队进行明查暗访。
检查组分别深入各街镇、开发区,检查两个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实地深入高速公路出入口、城乡结合部、交通主干道、“三站一场”、景区景点、河道公园、背街里巷等重点区域,检查城市容貌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公共治理、文明行为规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启用执法检查“小程序”,随时拍摄现场情况,及时反馈存在问题,立即推动整改整治。
执法检查组认为,新区对条例贯彻实施高度重视,同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巩固提升文明城区、卫生城区创建成果,建设“四宜”美丽“滨城”一体部署一体推动一体落实,今年以来,服务保障上合组织峰会的城市治理成效不断拓展,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两个条例实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要看到,市容环境、人文环境问题在个别区域仍存在反弹反复现象,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还没有完全到位,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常态化充满期待,大城“三管”仍需持续深化,对此要高度关注并认真加以解决。
执法检查组强调,执法检查要全域覆盖,问题反馈要及时准确,整改整治要全面彻底。要充分发挥自查、委托执法检查、集中执法检查的综合“探头”作用,既要看城镇也要看乡村,既要看核心区,也要看拓展区,既要看群众反映的个性问题,也要看公共区域的治理问题。各街镇、部门、开发区要统筹自查发现的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集中检查反馈的问题,全面认领分解,并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按照责任区制度抓好落实。要边查边改、边查边治,力求实效。各部门和单位对各类问题能改的马上改,权责交叉的联动改,“老大难”问题要开展专项整治,同时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真抓实干,以更加严实的作风加快建设“四宜”美丽“滨城”,全力推进新区生态美、市容美、人文美再上新水平。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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