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滨海新区获评 “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
10月28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命名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72个,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33个。其中,天津市滨海新区获评“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自2019年起,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每两年一批,梯次推进、辐射带动,树立一批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典范标杆,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创优争先的浓厚氛围。滨海新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一企一证”综合改革分别获评第一批、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项目,此次获评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成为全国前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中唯一获得综合和单项且三批均榜上有名的地区。
近年来,滨海新区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与推动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以落实全市“十项行动”为主题主线,统筹“三新”发展、“三量”共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行动见行见效,法治政府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支撑和保障。
中央依法治国办要求,获得示范命名的地区要持续巩固深化示范创建成果,进一步探索创新、构建长效机制,不断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希望各地区以先进典型为标杆,以示范创建为抓手,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聚焦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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