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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建立理事会需满足什么要求?
发布日期: 2021-04-15 10:10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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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理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园长、教职工代表等5人以上25人以下单数共同组成,设理事长1人,可设副理事长。理事会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理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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