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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以革:介绍本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23-06-06 14:16      来源: 天津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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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网民朋友们,大家好。市政府办公厅颁布实施《天津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今天,我们邀请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王以革做客天津政务网,为我们解读文件有关内容。王总,您好!

    王以革:主持人好,网民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王总,什么是火灾高危单位呢?

    王以革:火灾高危单位是指,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或场所。就天津来说,比如大家都比较熟悉的海河沿岸高337米的环球金融中心“津塔”写字楼,还有位于开发区一大街高530米的周大福滨海中心,这些都是超高层公共建筑;再比如银河广场、大悦城这些大型商业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还有位于滨海新区的石油、石化、渤化等危险品相关企业等等。

    主持人:看来火灾高危单位有的是地标性建筑,有的是人员密集商圈以及大型支柱型企业,请您从专业角度介绍一下《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好吗?

    王以革:好的。火灾高危单位关系着民计民生等影响着城市发展的重点场所。那么,为什么我们在现在这个时间节点出台《管理办法》,首先是考虑到法律法规规章的调整。2019年和2021年国家先后两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行了修订;天津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制建设,近三年我市先后修订出台了三部消防地方法规,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于消防工作的系统治理法制思维。另一方面,2013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旧《高危单位管理办法》,与天津市出台“十四五”规划,以及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的定位和发展不相适应,存在一定差距。再结合今年以来,全国其他省市发生的典型场所重大亡人火灾,涉险火灾事故教训分析研判,其中有很多属于火灾高危单位。为有效预防我市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火灾高危单位的管理,我们提请市委市政府修订出台《管理办法》。《办法》的出台对压实高危单位主体责任,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社会经济平稳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委市政府在现在这个时间节点上,从快从速出台《管理办法》,并要求各方合力抓好落实,也体现了对我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工作的重视。

    主持人:王总,那么新旧《管理办法》有哪些不同呢?

    王以革:与旧《办法》相比,新《办法》对火灾高危单位的职责要求更加严格、界定范围更加扩大、内容也更加的具体。首先,要求单位落实更加严格的主体责任,对单位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对单位提升自身应急处置能力提出更加具体的要求。在此基础上扩大了火灾高危单位的范围,从原来的11类单位扩大为15类单位和场所,将人员相对密集,疏散逃生救援较为困难的老幼照护活动场所、轨道交通集中换乘站点、劳动密集型企业,具有火灾高风险特点的仓储物流寄递企业、易燃易爆危险品相关企业,以及其他一些关系社会民生、公共安全的枢纽单位纳入本次修订范围。内容也涵盖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搭建,同一建筑不同主体管理使用,各方如何共同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对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提出类型化管理要求,规定了高危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采取单位自评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做好消防安全体检等内容。

    主持人:刚才您介绍了,新《管理办法》中火灾高危单位的范围从11类增加到了15类,您能给网友们举例介绍一下吗?在确定界定标准的时候又有哪些考虑呢?

    王以革:好的。比如,《办法》中增加了托幼场所,养老院、福利院、疗养院,这是结合我市未来五年托幼照护和养老事业发展需要,考虑到老幼群体逃生自救能力较弱,护理看护人员又多为女性,应急处置能力具有局限性,2015年河南省鲁山县老年康复中心火灾,就曾造成39人死亡、6人受伤的惨剧。再比如,将一定规模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物流寄递企业纳入界定范围,这是考虑到后疫情时期,经济复苏,企业加快生产,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密集度高,仓储物流寄递企业火灾风险也急剧增加,这类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易造成重大人身或财产损失,2022年发生在河南安阳凯信达商贸公司的火灾,就是一起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火灾发生时,2000多平方米的厂房内共有116名工人在赶工,最终造成了42人死亡的惨剧。2018年我市滨海新区中外运久凌储运仓库火灾,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过火面积约2.3万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达8945万元。本次《管理办法》修订还将集中换乘的轨道交通站点纳入了界定范围,这主要是结合近年来市民出行需要和我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需要,考虑到地下轨道交通封闭性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难度大,这种环境下一旦发生火灾,易造成人的心理恐慌,引发拥堵踩踏亡人事故,曾经发生在韩国大邱的一起地铁火灾,共造成196人死亡,100余人受伤,近300人失踪。界定标准的其他款项,我们也根据现实需要进行了新增、合并和调整,更加适应我市当前城市发展和火灾防控需要。

    主持人:王总,《管理办法》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王以革:主要体现在进一步压紧压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方面。首先,对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出要求:要求高危单位配置更加专业的管理人员,鼓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鼓励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负责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其次,对单位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明确了不同场所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安全检查频次,针对单位特点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测,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有效;要求单位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在解决单位发生事故的后顾之忧同时,通过市场调控、经济奖惩等手段约束单位,提升单位自我防范能力。此外,对单位提升自身应急处置能力也提出了要求。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的单位,要加大人员和经费投入,管好、用好、发挥好专职消防队作用,及时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全要素综合演练,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的灭火、疏散等专项演练。

    主持人:对于火灾高危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又是如何规定的?

    王以革:新的《管理办法》,是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天津市消防条例》《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制定的,规定要求火灾高危单位要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每季度由高危单位组织开展自评,每年由符合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一次全面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对季度、年度评估中发现的火灾隐患,高危单位应当及时整改并消除隐患。这是单位自我管理、自我体检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对部门监管手段的拓展。在这里,消防部门也向大家郑重声明,单位年度消防安全评估由单位自行委托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开展,消防部门不参与,更不会指定评估机构为单位进行消防安全评估。

    主持人:王总,下一步,我们将如何做好《管理办法》的贯彻和落实呢?

    王以革:首先要广泛宣传。我们将通过媒体平台、社区宣传、日常培训等形式,加大对《管理办法》的宣传,让大家了解掌握高危单位风险点和需要加强自身防范和管理的要求。二是要强化培训。指导各区、行业部门、各相关单位吃透《管理办法》精神,落实相关职责要求,明确法定职责。三是组织申报。指导各监管部门组织辖区单位开展火灾高危单位自评申报和审核确认,最终由市消防部门确定火灾高危单位,并向社会公布。四是加强监管。我们将火灾高危单位纳入市有关消防工作考核内容,指导推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深入分析研判火灾高危单位的突出风险和隐患,督促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消防部门将加强对火灾高危单位的监督执法,定期对单位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修订,组织开展联合演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安全保障。

    天津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需要一个健康和谐的环境,消防安全需要全社会各阶层民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并形成合力。借此机会,提示广大市民、各企事业单位,共同做好火灾防范工作,维护好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要求符合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的企业,要积极主动申报备案,并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共同维护好我市消防安全大局,为美丽天津、平安天津建设贡献力量。

    主持人:好。再次感谢王总做客天津政务网,为我们详细介绍《天津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本期访谈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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