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38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
贾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电动船舶产业助力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的建议,经会同市交通运输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滨海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天津市加强产业规划引领,加快港口绿色低碳转型,提升绿色航运服务能力。制定《天津市港产城融合发展“十五五”规划》,将电动船舶产业发展深度融入港产城融合发展行动总体布局,全力支持企业在津深耕电动船舶产业,推动我市航运绿色低碳转型。紧扣装备制造业绿色化、智能化转型方向,将船舶与海工装备高质量发展纳入装备制造业“十五五” 专项规划统筹布局,持续壮大海工装备产业集群。
一、发展现状
(一)强化顶层设计,明晰产业发展路径
积极引导企业抢抓“双碳”战略机遇,多次协同属地政府、海事等部门精准施策、靠前服务,支持中远海运(天津)有限公司成立电动船舶工作专班,助力企业编制“十五五”电动船专项规划,科学明确企业电动船舶产业发展方向与实施路径。同时,积极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协同水科院推进《电动船舶充电操作规程》编制工作,指导企业制定《电动船岸电直充操作手册》,为电动船舶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筑牢制度基础。
(二)构建产业生态,夯实全链条发展支撑
鼓励并支持中远海运(天津)有限公司与宁德时代深化战略合作,推动双方成立合资公司,聚焦电动船舶电池租赁、充换电设施建设等核心业务,搭建专业化电池箱供应、充换电网络建设运营平台,为电动船舶产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提供坚实保障。重点推动中船天津转型升级能力建设二期等项目,并围绕中船天津的智能化升级需求,引育创新资源,推动天津瀚普科技有限公司落地合作研发焊接机器人,推动中船(天津)船舶智能制造研究院落地。中船天津与博迈科、海油工程组建FPSO超级建造联合体,船体与生产模块抱团出海,加速布局海外市场。
(三)攻坚示范项目,打造绿色航运标杆
大力支持企业拓展电动船舶应用场景。2025年5月,天津新金程航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在原有燃油港作拖轮基础上,新增4艘纯电动港作拖轮。该拖轮搭载6700千瓦时大容量电池,实现零废气排放、低噪声运行,绿色环保优势突出。此次投运的拖轮组为我国北方规模最大的纯电动拖轮船队,标志着天津港电动港作船舶推广应用走在全国前列。此外,天津港轮驳公司采购的纯电动智能拖轮已进入建造阶段,预计2026年6月建成完工,持续夯实绿色运力储备。
(四)用好政策红利,加快推广应用步伐
充分利用《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修订版)》政策,引导企业提前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运输船舶,更新建造电动船舶,持续优化船队结构,提升航运绿色发展水平。
(五)严守标准规范,保障产业安全发展
严格依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纯电池动力船舶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2025)》等9部新能源船舶法规要求,规范开展电动船舶设计建造、船舶检验等工作,不断提升检验能力与服务效能,守牢电动船舶产业安全发展底线。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持续强化政策引导。在推动装备制造业“十五五”规划实施和修订高端装备产业支持政策过程中,研究对绿色智能船舶、高端海工装备等方向的扶持措施。为航运企业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保障,推动电动船舶在研发、生产、运营、管理等环节形成完整产业链条,为我市电动船舶产业标准化、绿色化、智能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技术支撑,助力港产城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
二是推动创新与产业链协同。鼓励我市重点高校、院所、企业,聚焦电动船舶关键共性技术、核心零部件等开展联合攻关,支持企业牵头联合我市高校院所、平台企业组建电动船舶领域创新联合体,促进我市电动船舶领域产学研合作,提升研发能力。依托我市各类科技专项,支持我市电动船舶领域科技型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科技计划项目,聚焦动力电池、高效电推系统、船舶智能化等关键技术开展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有力支撑船舶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逐步完善产业生态。强化区域协同与招商引资。借助区域合作平台,促进产业资源互动。在招商引资中,关注并吸引电动船舶“三电”系统、核心零部件等优质配套项目落地。将海洋装备产业列为重点发展的五大临港产业之一,逐年明确工作任务,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传统燃料船企逐步向电动船舶制造、改装与运维方向转型。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滨海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新时代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让我们携手共建生态、智慧、港产城融合的“四宜”美丽滨城。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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