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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对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93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7-20 14:46      来源: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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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俊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南港工业区建设绿色自备电厂(港池发电)助推石化产业绿色发展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滨海新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一、已开展工作情况

    海上光伏发电作为新兴的海洋可再生能源产业,有利于支撑能源转型,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同时,促进海洋经济产业融合发展,实现海域资源综合利用。根据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天津市海洋空间规划(天津市海域海岛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南港工业区21平方公里的海域位于南港东工矿通信用海区,根据该规划中对此处用海区域的管理要求,可离岸建设发展海上光伏,严格控制规模,科学论证海上光伏开发利用,合理设置设施离岸距离与密度。滨海新区协助市规划资源局组织的项目审查工作,支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目前,中石化新星(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在该区域的西北部申请建设261.8616MW光伏发电项目,采用漂浮式方案建设光伏电站,直供中石化大乙烯项目用电,现已取得用海预审意见,为石化产业提供绿色能源,助力石化产业绿色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国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在终端直接应用。在工业园区、大型生产企业和大数据中心等周边地区,因地制宜开展新能源电力专线供电,建设新能源自备电站,推动绿色电力直接供应和对燃煤自备电厂替代,建设一批绿色直供电示范工厂和示范园区,开展发供用高比例新能源示范”。鼓励南港工业区先行先试,原则支持南港围而未填光伏项目建设,鼓励新能源直供园区重点项目,提升绿色能源消纳水平,支撑本市石化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2022年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南港工业区海上光伏项目按照自备电厂方式接入,有利于园区绿色能源消纳和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目前主要受制于国网公司相关政策,新区将积极协调国网天津滨海公司做好可再生能源并网接入,加快推动南港工业区绿色发展。据了解,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正在制定具体操作措施,目前各类配套流程尚未健全,尚无可参考的流程规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滨海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新时代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让我们携手共建生态、智慧、港产城融合的宜居宜业美丽滨城。

    2023年4月24日

    工作人员:张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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