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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对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192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发布日期: 2022-07-27 16:15      来源: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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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障碍语音播报

    王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世界一流自由贸易园区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滨海新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按照“扩区、扩政策、扩机制、扩功能”的总体要求,坚持首创性、差异化标准,勇于实行“最先、最高、最宽、最大”的制度创新,各部门各片区共同努力,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进展和突破。十四五期间,天津自贸区将紧紧围绕市委“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建议中提出的“着力建设国内国际经济双向循环的重要资源要素配置枢纽、京津冀现代产业集聚区、中日韩自贸区战略先导区,打造世界一流自由贸易园区”的定位和目标,全力推动实业创新、实用创新、实效创新,切实突出显示度和首创性,力争打造世界一流自由贸易园区。

    一、深入服务重大国家战略,加快推动中日韩自贸区战略先导区建设

    (一)进一步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切实推进《京津冀自贸试验区三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落地见效,探索京津冀自贸政策“一地生效,三地同效”,逐步构建京津冀自贸区政策协同体系,为国家政策出台做好“试验田”,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推动“京津冀+一带一路”口岸建设。抢抓国家发改委研究京津冀自贸区协同发展工作重大机遇,推动常态化召开京津冀自贸区联席会议,完善三地自贸工作层面定期沟通对接机制。进一步完善京津自贸区政务服务事项通办联动机制,推进更多事项实现通办。推动FT账户、保税展示业务在京冀等区域的应用,助力京冀发展。发挥天津港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作用,打造高质量国际班列,促进多式联运等创新业态发展。

    (二)进一步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深入研究RCEP、CPTPP、CAI等国际多双边投资贸易协定,以日韩为突破口,探索推进日韩及东盟重点商品国际检验互认机制,研究采信三星系和电装系企业进口电子、电器类等商品第三方检测结果等措施,吸引更多日韩企业在天津自贸区设立结算中心及相关配套企业。立足中新合作,推进与东盟地区国家共同发展。

    二、聚焦产业发展,助推京津冀现代产业集聚区形成

    (一)金融产业。一是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租赁创新示范区。

    强化飞机租赁、船舶租赁、离岸租赁三大世界级中心,培育车辆租赁、医疗器械租赁、建筑租赁、绿色能源租赁四大全国中心。支持租赁资产交易中心创新发展和做大做强。二是巩固北方商业之都地位。推进跨境人民币保理业务批量试单,探索离岸保理业务外汇使用审批监管模式,扩大保理增值税差额纳税试点企业范围。推动商业保理团体标准试点扩围,探索海外工程国际保理业务创新,支持商业保理企业应用“泰达金融监管沙盒”进行业务创新。

    (二)“保税+”产业。围绕综保区“五大中心”建设,助推自贸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统筹发展。一是推进保税维修再制造创新发展。推动宜捷海特公务机、华彬航空公务机、中铁盾构机等项目落地,扩大航空、工程机械维修规模;积极开展禁止进口类旧机电产品保税维修再制造探索,力争实现GE核磁设备等旧医疗器械及旧汽车变速箱等保税维修创新突破;积极探索在联动创新区开展保税维修再制造,力争综保区维修目录内产品(如捷尔杰高空作业车)保税维修通过联动创新形式落地。二是推动保税研发试点。以药研院、血研所等为基础,探索综保区扩区,尽快实现保税研发政策对生物医药产业赋能。加快对现有特殊区域优化升级,探索在泰达综保区、空港建设保税研发平台,鼓励区内保税研发平台承接区外研发项目。三是推动保税展示交易。优化保税展示业务流程,推动冻品、平行进口汽车、汽车零配件等进口商品开展保税展示业务。同时,积极推动保税展示商品范围向医疗器械、机电设备、工业原材等商品拓展,加大保税展示宣传力度,完善天津口岸特色品类保税展示交易新业态。四是做大做强保税燃料油业务。提升保税燃油加注效率,巩固天津港保税燃油价格竞争优势,探索LNG保税加注模式,支持油气交易平台建设,努力打造华北地区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供应基地、低硫燃料油资源和仓储分拨中心。

    (三)汽车贸易。一是巩固提升整车进口产业优势。充分发挥天津口岸配套优势,进一步做大“大贸车”进口规模,吸引业务回流。探索开展在保税状态下,对平行进口汽车内饰、行李架、轮胎升级等进行增值性服务后再出口业务,推动海关参照加工贸易模式,简化监管流程,实现企业提出的在保税状态下的增值业务。二是探索汽车转口贸易。探索对不以进口为目的的“老爷车”、特种车等旧车,在保税状态下进行维修或整改后,以转口贸易的方式出口至第三方国家的模式。在“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前提下先行先试,突破国家禁止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相关内容,争取快速实现天津口岸汽车转口业务和改装业务的聚集。三是推动二手车出口业务及服务模式创新。继续深耕集贸易、零配件供应、整备检测、金融服务等为一体的二手车出口链条,研究二手车出口业务相关税收政策,推动海外仓建设,拓展和完善二手车境外营销网络及售后服务,形成二手车出口全链条服务体系。

    (四)生物医药。一是加速培育细胞治疗前沿新兴产业。通过立法保障等措施,加快推动细胞治疗先行先试,对标国际通行规则,研究探索细胞治疗分级分类准入标准,建立细胞治疗全过程管理体系。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细胞和基因产品的质量检验检测工作。推动建立本市医疗卫生机构伦理委员会协作审查机制,实现伦理互认。依托区内良好的产业基础和技术力量,在全国自贸区中率先培育符合国际规范的基因治疗、细胞治疗、免疫治疗等专业化服务平台。二是深化临床急需进口药品绿色通道试点。扩大绿药通道试点范围,拓展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品类。按照“容缺后补、保税存储”的模式,允许创新药品提前入境。探索带药离院创新模式,提升药品进口额。依托罗氏制药项目,在自贸区搭建临床研究、医疗数据应用及成果转化的创新平台,实现更加精准有效的个体化医疗,引领带动未来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方向。推动建立生物医药企业通关便利化“绿色”通道,探索特殊物品和生物医药试剂快速便捷通关模式,助力生物医药产业快速发展。

    (五)离岸贸易。推动离岸贸易配套政策运用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银行探索离岸转手买卖的真实性管理创新。探索设立大宗商品离岸交易市场,分品类开展大宗商品现货保税交易和交割业务。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开展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离岸贸易业务,探索建立离岸贸易企业“白名单”制度。

    (六)数字经济。统筹自贸区、联动创新区及联动创新基地的数据产业优势,切实用好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存储和计算能力,对数据进行“脱敏脱密”,联合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打造覆盖数据存储、托管、计算、共享、交易、监管等全流程、全链条的数据应用新模式。

    三、突出功能形成,建设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资源要素配置枢纽

    (一)投资贸易便利平台。进一步加强特殊物品申报、智慧综保区等地方项目建设,探索中韩、中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共享,优化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推动跨境综合服务中心和海外工程投资服务中心建设,构建绿色通道,打造跨境投融资平台功能。提升口岸服务能力,推动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尽快落地,建设东疆航运交易市场、北方国际冷链物流基地,探索开展离岸船舶拍卖等创新业务,加快发展“贸易+制造+结算”业态,促进更多财务中心、结算中心、订单中心集聚。

    (二)金融要素服务平台。一是拓展FT账户功能。加大“FT分公司模式”推广力度,扩大FT账户受惠面,推动在京津冀三地政务服务中心开设FT账户服务窗口,提供账户开立、功能咨询等服务,更好惠及京冀及周边区域企业。二是推动供应链金融、绿色金融创新。在“五位一体”供应链金融创新服务体系框架下,推动“可信仓单”质押融资业务上规模。促进场外风险管理产业创新发展和北方风险管理中心建设,推动《关于促进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场外风险管理业务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建设天津碳普惠创新示范中心,探索建立绿色金融创新综合服务机制,试点开发绿色金融产品。三是推动要素交易平台发挥更大作用。进一步推进天津粮油商品交易所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创新模式落地,支持其做大做强。促进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创新发展,支持上线新交易品种,推动ESG评价体系试点案例落地,探索建立国家级绿色交易所可行性,支持建立人行征信系统和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系统“双抵质押登记”系统。发展知识产权交易,推动天津滨海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盘活,以产业链条或产业集群高价值专利组合为基础,构建底层知识产权资产,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

    (三)人才服务平台。探索制定产业人才支持政策措施、开展国际职业资格互认等工作。发挥生态城联动创新区中新合作优势,以与新加坡合作为抓手,探索促进人才跨境流动、吸引国际人才集聚创新。

    (四)法律服务平台。推动设立国际商事法庭,提升国际商事法律服务功能。发挥诚信守法便利的联合激励作用,构建诚信自贸体系。依托东疆多元化纠纷共治中心等法治资源,进一步深化支持法律服务业发展。

    四、进一步深化改革,向打造世界一流自贸园区目标迈进

    (一)进一步优化自贸区管理体制机制。实现管委会办公室独立办公,做好创新发展局法定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明确职能分工,优化内设部门,充实工作人员,形成协同高效的管委会“1+1+3+2”管理运行模式。进一步调整、理顺领导小组办公室与自贸区管委会的工作职责,明确分工、优化流程,推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更大力度支持自贸区建设,形成市、区两级创新合力作用。

    (二)推进联动创新区和联动创新基地建设,争取自贸区扩区升级。积极落实高新区与生态城联动创新区总体方案,稳步推进联动创新区建设,条件成熟时在天津市其他区选取部分区域设立联动创新区。推动国家超算天津中心数据产业化联动创新示范基地试点实施方案落地。积极申请自贸区扩区升级,探索建设小而精、便于封关运作、具有自由贸易港功能、参照经济特区管理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三)加强改革创新成果复制推广,进一步深化与兄弟省市开放合作。做好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委向全国复制推广的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和最佳实践案例在我市的落实工作。加强系统集成,尽快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和实践案例,力争在我市及全国复制推广。及时总结天津自贸区的创新亮点和建设成效,发挥好宣传作用,讲好“自贸故事”。深化与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的合作。与海南自贸港探索建立合作机制,落实好与琼海市政府的合作框架方案,为企业间交流合作搭建平台。

    (四)进一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把握好《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列入2022年市人大立法计划重要机遇,进一步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固化自贸区制度创新成果,打造更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赋予自贸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十四五期间,天津自贸区将继续牢记为国家试制度、为区域谋发展的职责使命,立足服务新发展格局和重大国家战略,持续深化首创性、集成性、差别化改革,持续推动制度创新赋能产业发展,在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中展现新的作为。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滨海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新时代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让我们携手共建生态、智慧、港产城融合的宜居宜业美丽滨城,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做出新的贡献。

    2022年5月15日

    工作人员:袁倩兰

    联系电话:022-6661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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