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协第十四届五次会议第0093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
农工党天津市委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促进滨海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提案,经会同市政务服务办、市金融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贵党派对滨海新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一、加强顶层设计推动“双自联动”
一是《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2021年重点工作》中明确提出,探索在滨海高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设立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滨海新区聚焦“双自联动”,深入实施科技创新与制度政策创新“双轮驱动”。
二是《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升级实施方案》提出,研究在高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等区域建设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
三是《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关于制定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积极推动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探索在高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等区域建设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推动实现滨海“全域自贸”。
四是《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关于加快建设美丽“滨城”的实施意见》提出,发挥自贸试验区创新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双自联动”发展,实施科技创新与制度政策创新“双轮驱动”,加快打造我国自主创新主要源头和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
五是《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明确提出,“支持建立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与示范区发展联动机制,合作开展改革创新工作,推动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在示范区率先复制。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的试点政策措施需要扩大试点范围的,市人民政府优先安排在示范区实施,并依法赋予相应的权限”。通过一系列顶层设计,确立“双自联动”的发展模式,优化产业布局。
二、积极推动建设联动创新区、联动创新示范基地,探索“双自联动”发展路径
为扩大自贸政策外溢性,克服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区)与自创区重叠范围小导致行政力量弱化等问题,自贸区、滨海高新区以需求为导向,通过积极推动建设联动创新区、联动创新示范基地,争取纳入自贸区扩展区域等方式,探索双自联动发展路径。
(一)积极推动自贸区扩区
推动滨海高新区纳入天津自贸区扩展区域。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送审稿)》中,将渤龙湖科技园、海洋科技园纳入自贸区扩区范围,并提出推进生物医药创新发展的若干举措,目前自贸区扩区方案已经以天津市政府名义向国务院报送扩展区域请示,目前商务部正在内部研究。
(二)推动自贸政策延伸
按照不等不靠、边申报边探索原则和“只求实、不求名”的工作思路,成功设立滨海高新区、中新生态城部分区域作为自贸区联动创新区,制定《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滨海高新区联动创新区总体方案》,在滨海高新区海洋片区、渤龙湖片区、华苑片区部分区域建设联动创新区,推动自贸区政策向联动创新区延伸复制,并从体制机制、产业、科技创新、金融开放、人才集聚等方面制定任务举措,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协同创新,实现滨海新区“全域自贸”。高新区联动创新区先进计算与关键软件(信创)、细胞生态海河实验室挂牌成立,中新天津生态城联动创新区获批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
(三)加强联动创新示范基地建设
推动在国家干细胞工程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天津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示范基地,以有效防范风险为前提,推动基地在细胞治疗临床转化应用先行先试,为我国细胞治疗开展奠定基础。目前,自贸区创新发展局会同市卫健委、市科技局、市药监局、滨海高新区、血研所等制定了联动创新示范基地的建设方案初稿,已甄选特定病种进行先行先试,推进细胞治疗临床转化应用创新突破。
(四)推进京津冀“细胞谷”建设
2019年出台了《滨海新区细胞产业技术创新行动方案》,2020年印发了《关于下发2020年“滨海新区细胞产业技术创新行动方案”工作要点的通知》(津滨科发〔2020〕22号),提出要争取突破一批促进细胞产业技术创新发展的重点关键政策。先后成立了市区两级“细胞谷”建设领导小组,组建了“细胞谷”专家库。滨海新区积极建设科技创新集聚区,在滨海高新区布局建设“细胞谷”试验区,打造渤龙湖片区为“细胞谷”核心承载区,不断提升科技创新平台功能,加快建设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针对细胞治疗临床转化瓶颈,滨海新区有关单位积极对接天津市科技局,推动细胞质控平台建设项目获批,天津市细胞技术创新中心并落户滨海高新区。
三、制定产业促进政策,破除产业发展瓶颈
天津市药监局出台了《关于简化外省市医疗器械企业产品迁入我市相关审批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自动售药机(试行)工作的通知》等多项优惠政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已经《药品管理法》确定实施。
为进一步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在《滨海高新区联动创新区总体方案》以及《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升级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了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支持政策。包括探索“保税+”产业发展新模式,在联动创新区内复制推广自贸区保税研发、保税维修、保税检测等“保税+”业务模式;创新药品和医疗器械准入监管模式;探索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用足用好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对联动创新区内的京津冀“细胞谷”等创新集聚区加强资金支持;支持联动创新区就生物医药等产业和高层次人才引进争取国家特殊税收政策;争取细胞治疗等生物医药先行先试政策试点;构建国际化高端科技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共享产业技术服务平台,支持释药技术与药代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面向区内企业开放共享大型研发设备,支持新建生物医药共性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平台等创新平台等。
四、增强金融扶持,激活产业发展动力
(一)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助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2017年,天津市委市政府决定由市财政出资200亿元设立海河产业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的融资支持。截至2022年2月末,累计有50支母基金签署协议,母基金累计对外投资项目(含子基金)359个,累计实现项目返投215个。
日前,证监会正式批复天津市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将积极构建“3+2”的服务和支持体系以及建设机构参与体系,推动证券公司、政府引导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参与区域性股权市场,鼓励设立专门投资于天津市区域性股权市场的产品,共同提升对天津市区域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
2021年,滨海柜台交易市场新增挂牌企业40家,包括股份公司2家、有限公司38家,促成各类融资64.80亿元。其中,股权融资46.69亿元,可转债融资3.14亿元,股权质押融资14.30亿元,其他融资0.67亿元。
(二)充分发挥FT账户作用助力自贸区金融改革
天津FT账户自上线以来,已开立FT账户超过800个,业务规模超千亿元。滨海新区积极配合人民银行滨海新区中心支行推动FT账户的宣传推广,充分发挥FT账户作用,利用组合优势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资本项目结汇支付便利化服务。同时,结合天津自贸区融资租赁产业特色,协助区内融资租赁企业扩大业务规模,利用FT项下多渠道融资模式,探索区内融资租赁公司创新型业务模式。
五、改善营商环境,便捷“双自联动”发展状态
自贸区不断强化“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的服务理念,持续加码改革创新,精细服务企业群众,不断提升审批效率,为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创造了更加优质的政务环境。
(一)加大审批政策落实力度,为审批“提效率”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自贸区自2019年12月1日起深入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通过分类落实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事项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审批改革举措,不断压缩生物医药审批办理时限,提升审批速度。
(二)充分落实“一制三化”改革,做好审批“加减法”
承诺审批做减法,探索实行信用承诺审批分级管理,为企业按照“一企一策”量身定制办理模式,企业信用越好,提交的材料越少、等待时间越短。智慧政务做加法,开发并不断优化提升政务帮办平台,与天津“政务一网通”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企业咨询、申报、预审、办理、反馈全程“网上办”,用高效、便利的审批服务,助力破除“双自联动”发展瓶颈。
六、下一步工作
滨海新区将立足工作实际和自身改革任务,进一步简政放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便捷“双自联动”发展状态。
(一)进一步推进智慧政务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一是推出“滨海新区政务服务智能导航一张图”,将行政审批与GIS地图服务相结合,在智能导航图中加入多维数据图层,形成办事机构查询、路径导航的办事一张图,查询业务分类、服务范围的审批一张图,审批成果空间化展示的监管一张图和数据实时沉淀的决策一张图,以智慧政务促便民惠企。二是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和痛点,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推广使用电子印章和电子档案,通过技术创新和流程再造,推出一批“四免”事项和“免申即享”事项,通过信息共享,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办事负担。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生物医药产业新高地
一是明确任务分工,坚持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在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产业环境方面明确具体工作任务,不断激发企业发展力。二是强化政策支持,不断提高惠企政策服务水平,定期开展“向企业家汇报”“企业服务月”等系列活动,宣讲涉企政策,让惠企政策直达市场主体。三是坚持汇集民智,聘请营商环境监督员,对滨海新区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和相关政策落地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企业难题,提出解决建议,实现政企良性互动。
最后,再次感谢贵党派对滨海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关注新时代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让我们携手共建生态、智慧、港产城融合的宜居宜业美丽滨城,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做出新的贡献。
2022年5月15日
工作人员: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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