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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05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09-03 15:25      来源: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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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琳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海水淡化水纳入‘滨城’建设供水体系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滨海新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一、积极将海水淡化水纳入水资源配置体系

    滨海新区属于资源型缺水城市,为确保经济社会用水需求,滨海新区积极开源,将再生水、雨洪水、淡化海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建立了外调水、地表水、再生水、淡化海水等多水源供水格局。目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编制了《天津市海水淡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统筹配置外调水、地表水、海水淡化水和再生水,保障供水安全;对滨海新区海河以北及宁河区域,将海水淡化水作为原水的补充水源,具备使用条件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优先配置海水淡化水,支持现有用户切换使用海水淡化水。滨海新区印发的《关于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津滨政发〔2021〕8号)中,明确要求优化工业企业用水结构,积极推进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把海水淡化水纳入现有水资源体系统一配置。

    二、大力推动海水淡化水应用场景示范

    “十四五”期间,滨海新区将以消化现有海水淡化产能和推进新增海水淡化水应用为重点,坚持“面向需求、统筹规划,供需对接、消化产能,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发展、绿色导向”的原则,布局海水淡化应用场景建设,统筹海水淡化作为工业用水、市政供水、园林灌溉及景观用水,推进海水淡化水规模化应用,优化用水结构,构建多水源供水体系。滨海新区将海水淡化水作为新增工业用户优先配置水源、市政供水补充水源、生态用水调峰水源及应急备用水源,推进临港区域和南港工业区等沿海集中工业区的海水淡化工程建设,结合区域现状,分类施策,大力推进海水淡化水“点对点”方式直供重点工业企业,实现“以产促水”“以水兴产”的良性发展格局。

    三、着力完善浓盐水排放监管体系

    市发改委组织编制的《天津市海水淡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依法开展海水淡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优先支持海水淡化浓盐水综合利用,研究制定入海排污口管理政策,通过将排污口深海设置,安装扩散装置,实行离岸排放、多点排放方式排放,最大限度减少浓盐水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加强海水淡化项目的自行监测管理,由专业机构开展数值模拟预测和持续的跟踪监测,及时监控海水淡化浓盐水排放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根据监测结果进一步调整完善排海政策。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待《天津市海水淡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后,滨海新区将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认真落实《天津市海水淡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制定各项配套细则,形成“1+N”的政策体系,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

    “十四五”期间,滨海新区将继续做好全区淡化海水配置利用工作,按照现状及规划新建海水淡化项目布设情况,合理安排全区淡化海水供水区域。其中,临港区域现状工业及生活用水主要由津滨水厂供应自来水,未来临港区域新增工业项目均以淡化海水为供水水源,由规划新建的海水淡化示范项目供水,以点对点直供工业为主;同时,鼓励已建高耗水项目切换使用淡化海水。

    滨海新区积极探索淡化海水送入市政管网工作,以海水淡化产业链为基础,综合研究淡化海水生产成本及销售价格,统筹考虑区域内常规水源供水能力,按照分质供水、优水优用的原则,做好淡化海水配置利用,保障区域用水安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滨海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关注新时代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让我们携手共建生态、智慧、港产城融合的宜居宜业美丽滨海新城。

    2021年4月21日    

    工作人员:武永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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