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27号建议的答复 |
徐丛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中国海员基地,助力北方航运中心建设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政策
关于社保缴费基数、缴费费率问题,国家均有统一要求,各地无权自行确定标准。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费率、缴费基数制度由市相关部门统一制定、统一管理、统一经办,各区执行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缴费政策。
为更好地打造我市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对降低企业负担一系列社保减负政策的部署,对包括海运、航运经济在内的各类企业,自2015年以来,先后多次降低或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涉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并于2019年5月将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为单位0.5%、个人0.5%,政策将执行至2021年7月31日,工伤保险继续维持平均0.48%的低费率水平。同时,还暂缓调增了2019年的缴费基数下限,仍维持2018年的水平。通过以上举措,企业人工成本有实质性下降,也保证职工岗位的稳定性。
在医疗保险方面,我市筹资缴费和待遇机制与深圳市不同,对于外来务工人员,统一按照全市职工医保政策参保并享受相应待遇,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医疗救助待遇。针对船员的特殊医疗待遇,企业可根据《天津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津政发〔2003〕55号)自行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进一步提高船员保障,增强人才吸引力。
二、积极助力北方航运中心建设
东疆保税港区作为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已成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承接载体,担负起改革开放创新“探路者”的重要角色。目前,已经吸引了中远海运、华洋海事等大型国有海员劳务派遣公司落户,正在积极与洲际船务等企业对接沟通,在商业模式、税务筹划、财政支持等方面与企业共同开展了深入研究,切实解决了企业的部分问题,与企业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为推动航运产业和航运人才聚集,东疆保税港区积极推动适合产业发展的政策创新。2018年出台了《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进一步支持产业聚集和创新发展鼓励办法》(津东疆发〔2018〕14号),针对航运要素聚集给予扶持,鼓励航运服务类企业落户东疆,吸引船舶管理、船舶经营、船舶检验、船员管理及培训机构、船舶登记机构、海事仲裁、航运经纪、海事咨询、航运交易等航运服务机构和企业落户。鼓励产业中高端优秀人才及领军人物来东疆工作及创新创业,可享受人才引进、人才培养相关政策扶持,在经济贡献奖励、人才培训、创新创业等方面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下一步,东疆保税港区将持续政策创新和功能创新,积极同天津市有关部门沟通配合,解决航运产业发展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同时尽快研究出台东疆航运产业人才支持政策,加快形成海员管理、海员外派、海员培训以及海员考试发证为链条的海员服务产业,通过吸引船员劳务公司集聚,加速促进航运人才集聚,为打造中国海员基地奠定基础和提供保障,加快助力北方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发展。
最后,感谢您对滨海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关注新时代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让我们携手共建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
2020年4月9日
工作人员:贾察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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