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天津市污染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过初审名单公示 |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全市广大生态环境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推进美丽天津建设,根据党和国家功勋办批复意见,经市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生态环保办组织开展了天津市污染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工作,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参评集体和参评个人进行初审评议,现将通过初审名单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向滨海新区生态环保办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2日至9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3007244
联系地址:滨海新区生态环保办(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国泰大厦2715室)
邮政编码:300452
附件:天津市污染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过初审名单(滨海新区)
滨海新区生态环保办
2026年9月21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数据局
网站标识码:12011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