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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2022年河湖长制“向群众汇报”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 政务网编辑组     发布日期: 2023-03-29 14:11      来源: 滨海新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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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在市河(湖)长办的具体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总河湖长令,不断强化河湖治理保护联防联控,持续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全力以赴推动河湖长制主要任务落地见效,河湖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6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Ⅴ类及以上标准,12条入海河流中在实现“消劣”的基础上,8条河流水质达到Ⅳ类,2条河流水质达到Ⅲ类,2022年新区河湖长制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现将有关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回顾

    (一)强组织,提履职,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完善河湖长制三级管理体系,探索“党建+河长制”管理新模式,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新局面。全区共明确总河湖长2名,区级河湖长3名,街镇级总河湖长39人、街镇级河湖长90人,村级河湖长203人。组织召开区级总河湖长会议3次,区级河湖长会议7次,带头巡河52人次,提请区级河湖长重点研究解决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传达部署防溺水安全、河道堤防防洪隐患排查整改等重点任务,推动各项工作做实做细,督促各级河湖长、各部门履职尽责。各级基层河湖长履职尽责,不断完善河湖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巡河(湖)5.5万余人次,充分运用河长制信息平台,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基层河湖长履职尽责意识持续提升,河湖管理秩序不断完善。

    (二)强考核,促整改,压实河湖长主体责任

    全区1506条(个)水体全部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先后修订印发考核办法、考核细则、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工作制度,细化实化河长湖长及部门职责,推动河湖长制工作有名有实。印发考核通报、暗查暗访通报18份,下发整改通知单48份,挂牌督办单1份,提醒函8份,约谈通报履职不到位河长5人次。加强闭环管理,完成社会监督举报水环境问题36项,督促整改问题1266项。同时持续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组织开展河湖长制履职尽责专项督导检查,不断提升各级河湖长履职能力,持续推动长效管控机制落地见效。

    (三)强专项,抓落实,全面落实市总1号令精神

    充分发挥“河湖长+警长+检察长”“河湖长吹哨 部门报道”“跨界河湖长”机制作用,开展非法捕捞船只集中清理专项行动,累计清理非法渔船50余条,清除阻水渔具100余处,宣传教育违法人员150余人次,有效遏制违法行为;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市区各部门联合协作,先期排查、统筹研判、宣传教育、推动整改,全区6项问题全部提前整改完成;持续推动“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河湖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发现清理处置各类“四乱”点位82处;开展核查整改水利部反馈河湖管护问题215处,8处确认问题已完成整改,207处非河湖问题上交佐证材料;开展2022清河湖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发现问题2377个(处、件),全部完成整改;开展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排查与管控充分结合,深化河湖长效管控机制,确保黑臭水体零新增,对60条黑臭水体进行效果评估,强化黑臭水体和农村污水处理站日常管控和考核,确保不反弹反复。

    (四)强任务,重推动,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圆满完成

    以主要任务为重点,全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确保完成年度任务。组织推动43项2022年主要任务,督促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进位,严抓落实;组织区环境、水务部门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排查,对水质指标进行检测分析,排查污染源,分类施策,全面治理;积极打造“榜样河长 示范河湖”,培树街镇、村级榜样河长11人,创建示范河湖34条(段、座),组织榜样河长交流工作经验,通过融媒体等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制定“示范河湖”提升管护方案并建立管理台账,健全示范段长效保护管理机制,以点带面建设一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幸福河湖;加强河湖长制宣传,印发宣传册、宣传品、横幅等3万余份,组织“河湖长向群众汇报”活动,多次组织开展现场、线上宣传活动,全面提升民众爱河护河意识,提升民众参与度和满意率。

    (五)强创新,优方法,打造河湖管护新局面

    一是多措并举,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统筹规划、科学调度,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全力推动河湖长制主要任务落实,区河(湖)长办组织牵头职能部门多次召开推动工作会议和现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特别是通过对城市雨污混接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掐断了水污染源头,消除了污染隐患,同时加大了雨污水处理力度,生态水量显著增加,逐步改善了河道水环境质量。结合新区水量北多南少的实际,通过实施北水南调等措施,实现了南北水系全面贯通,同时,通过河道清淤和泵站改造等措施,打通生态调水渠道,优化了水资源配置,提升了水环境质量。优化排水,减少降雨排水对水环境影响。通过科学优化排水方案,强化初期雨水处置,加强污水泵站开车力度,加大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能力,提前腾空管道,降低河道水位等措施,尽最大能力减少雨水对水环境影响。

    二是高度融合,推动河湖长落实防汛责任。新区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形成防汛工作合力。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区级总河湖长连茂君多次批示要求在防汛工作中落实河湖长责任,各级河湖长将防汛主体责任与河湖长职责充分结合,发挥河湖长领导协调作用,加强河道堤防安全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应对防汛险情,对上游来水量较大,河道水位持续走高,重点环节出现险情等情况,区级总河湖长、区级河湖长多次深入抗洪一线推动指导检查抗洪工作,各级河湖长全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主动进位。同时充分发挥“五河”管理调度信息共享联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协作,科学调水,圆满完成了泄洪任务,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创新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创新机制是河湖长制“有名有实”的工作载体,新区积极创新河湖长制工作机制,通过建立与区蓝军督查行动组、区爱卫办、区人居办、区碧水办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将其发现的水环境问题纳入河湖长月度考核;建立提醒帮扶机制,对问题频发或月度考核排名较后的街镇级总河湖长下发提醒函,针对市级督办事件、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现场帮扶指导等方式,促进了河湖长履职尽责,持续推动河湖长制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四是探索模式,助力河湖长制在基层生根。基层管理模式落地见效是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最终目标,新区积极探索基层河湖长制管理模式,通过将河湖长制纳入网格化管理,探索村级河湖长保洁负责制,建设基层信息化平台等手段,完善各项管理机制,全面提高河湖长制管理水平,助力河湖长制在基层落地生根。

    五是落实长效,杜绝水环境问题反弹反馈。全面落实长效管控机制是实现河湖长制“有名有实”的有效措施,新区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再挖掘好的做法,通过将河湖长制检查工作统筹纳入区委督查室季度督查检查考核方案,提高河湖长制督检考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实效性;通过落实黑臭水体月度检查复核机制,对已治理完成的黑臭水体实现长效管控;通过落实河湖保洁机制,探索市场化运行,将保洁工作效果作为村级五星评选的有效依据,全面推动河湖长效管控。

    二、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目标和任务安排

    展望2023年,新区将充分运用督检考等有效手段,攻坚克难,高效推进,持续改善河湖水环境质量。

    一是强化考核问责机制,加强全区河湖水环境考核和暗查暗访工作,对市、区级河湖长制考核和暗查暗访发现的问题及重大水环境案件,对相关街镇(开发区)级、村级河湖长进行责任追究,推动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按照各项工作制度,每月对考核结果和暗查暗访情况发布通报。对考核和暗查暗访发现的水环境问题,督促相关街镇(开发区)进行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保证整改质量。

    二是持续推动“一河(湖)一策”实施,按照市、区、街镇管河湖“一河(湖)一策”“四单一表”内容,组织各街镇(开发区)、各职能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全面落实2023年年度任务,进一步压实各级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见效落地,全面推动河湖水环境治理。

    三是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活动常态化、规范化,按照涉河湖法律法规,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将“清四乱”不断向区管河湖和农村沟渠坑塘延伸,加强河湖长巡河,防止四乱问题反弹。

    四是积极发挥全民参与作用,组织开展“向群众汇报”工作,持续开展“榜样河长 示范河湖”创建,采取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企参与的方式,构建政、社、企共建河湖管理责任制。充分动员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志愿者等力量参与到河湖水环境治理工作中来,提升企业与群众水环境保护意识,履行社会力量在治水中的应尽职责。

    五是进一步做好黑臭水体长效治理工作,对已经整治完成的黑臭水体做好日常维护和检查工作,防止问题反弹。加强巡河和水污染源头管控和处置,防止新的黑臭水体出现。

    六是全力推动完成2023年河湖长制主要任务,积极督促各单位按照年度任务目标抓好落实,将主要任务作为河湖长履职的重要抓手,发挥部门联动作用,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七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组织对各级河湖长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培训,组织各级河(湖)长办工作人员、部门工作人员开展常态化的交流工作经验与学习,互学互鉴,提升工作能力。创新宣传形式,通过融媒体、客户端、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向群众发布工作动态,宣传河湖长制政策,鼓励群众监督参与河湖长制工作,全面提升河湖长制社会知晓率和参与率。

    2023年我们将加倍努力,不断深化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压实各级河湖长主体责任,强化河湖治理保护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完善党政主导、属地负责、分级管理、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全民参与的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河湖水体和岸线空间管理,狠抓河道常态化保洁、常规化巡查、长效化管理,持续推进我区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为建设美丽“滨城”提供高质量水环境保障。

    滨海新区区级总河湖长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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