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21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报告》的公示 |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22年对各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的通知》(津教督导室〔2022〕10号)要求,现将《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21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5日。
若对《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21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报告》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电话或书面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
受理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联系电话:66897618 66896692(传真电话)
政务邮箱:bhjtjdds1@tj.gov.cn
联系地址:滨海新区响螺湾迎宾大道1988号(国泰大厦)712室
邮政编码:300450
附: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21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报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年8月30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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