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工业园区深化整合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工业园区(集聚区)围城问题治理工作,加快工业布局优化,加速工业产业创新转型升级,天津市出台了《天津市工业园区(集聚区)围城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滨海新区于2018年印发《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工业园区(集聚区)围城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自2018年至2019年,对滨海新区17个工业园区进行了综合治理,保留5个国家级、2个市级工业园区,撤消1个区级工业园区,将9个区级工业园区整合成6个。
为使滨海新区工业园区规划布局更加合理,产业结构更加优化,管理水平更加提升,2020年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制定《滨海新区工业园区深化整合实施意见》,意见中明确街镇六个工业园区分别与经开区、保税区、高新区和中新生态城采取合作共建方式深化整合。
二、涉及园区范围
一是滨海新区现有区级及以下园区(以下简称“六园区”)及相关管理街镇:胡家园产业园区(胡家园街道办事处)、滨海物流加工区(杨家泊镇政府)、营城工业聚集区(寨上街办事处)、港西工业区(海滨街办事处)、古林工业区(古林街办事处)、小王庄工业区(小王庄镇政府)。
二是滨海新区国家级相关园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新天津生态城。
三、目标任务
全面提升区级及以下工业园区(集聚区)的产业发展、经济管理、投资服务、招商引资等综合能力和水平。
四、主要内容
五、组织保障
一是成立园区合作共建委员会,研究园区日常工作。
二是构建和优化各园区投资环境,由各开发区在市政、物业管理等方面进行指导和协助。
三是合作共建园区财税等体制按现有方式执行。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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