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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滨海新区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工作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9-07-19 08:45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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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文件:滨海新区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工作实施方案

    1.施行时间

    2019年1月1日起

    2.实施对象

    滨海新区范围内新注册开办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上述企业所属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免费发放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各一枚。

    3.免费发放印章的形式

    由区政务服务办和各开发区管委会分别依法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具备合法公章刻制资质、刻制的公章能够通过公安部技术检测的单位为新开办企业刻制公章。新办企业在完成登记后,通过微信“天津印章刻制小程序”自主选择印章刻制单位和送达方式(含到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到公章刻制单位自取和用户支付邮费由公章刻制单位邮寄三种方式),公章刻制单位应当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章刻制并及时送达。

    4.已经自费刻制印章的新开办企业是否享受政策优惠?

    对于符合免费发放印章条件但已经自费刻制印章的新开办企业,由企业按要求提供滨海新区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费用报销登记表(现场填写或登录滨海新区政务服务办官网zwb.tjbh.gov.cn下载后填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刻制费用支出凭证(合法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印模模板等各项材料,区政务服务办和各开发区管委会将统一审核后按照最高300元标准予以实报实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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