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职工公寓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政策原文: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港保税区职工公寓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港保税区职工公寓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系统规范职工公寓规划建设、改革创新、运营服务、监督管理,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创新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天津港保税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机制,构建智慧、平安、和谐美丽公寓,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赋能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现根据最新政策法规及区域发展需求,对管理办法进行系统性修订。
二、主要内容
(一)总则
明确职工公寓适用范围及市场化运营原则。
(二)加强党的建设
明确职工公寓党建、群团工作的指导和落实职责。
(三)资格认定
明确职工公寓资格认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履行程序。
(四)规划建设
明确职工公寓建设规划落实职责及筹集建设方式。
(五)功能配套
明确职工公寓配套建设要求及指导、运营管理职责。
(六)管理考核
明确保税区社发局是保税区职工公寓管理牵头部门,负责落实管理考核职责。
(七)安全管理
强化安全“四方责任”落实及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履行行业管理责任。
(八)附则
明确解释权和有效期。
(九)考核标准
明确考核单位及考核内容。
三、主要创新点
(一)扩大职工公寓范围
适用范围从管委会扶持的限定性国有公寓保障住房,扩展至由单一主体持有的国有公寓、民营公寓、企业自建公寓等面向区域企事业单位职工出租的专业化运营居住空间。
(二)明确市场化运营原则
坚持政府指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营。
(三)加强党的建设
要求职工公寓建立功能性党支部,由产权、运营、物业单位联合组建,社会事业党委与“两新”党委指导。
(四)优化功能配套
要求职工公寓配套文娱健身设施及智慧化平台,国有公寓须建青年驿站,明确各单位建设运营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