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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港保税区工业消费券管理办法(试行)》和《天津港保税区绿色蒸汽工业消费券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05-28 09:38      来源: 天津港保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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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天津港保税区工业消费券管理办法(试行)》和《天津港保税区绿色蒸汽工业消费券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天津港保税区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建设现代化工业体系,加快布局新质生产力,提升发展内生动力,助力企业发展壮大,保税区党委、管委会参照商贸领域消费券成熟经验,研究制定《天津港保税区工业消费券管理办法(试行)》和《天津港保税区绿色蒸汽工业消费券实施细则》,通过推行工业消费券方式,针对工业企业采购、销售等关键交易环节专项支持,助力企业挖掘潜力、增进动能、开拓市场、转型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管理办法

    1.总则:明确《管理办法》编制的上位法律法规依据、“工业消费券”的定义和重点支持领域。

    2.职责分工:明确保税区工信局负责工业消费券的总体工作,保税区财政局负责预算有关工作等内容。

    3.类别:明确工业消费券包括绿色蒸汽、氢能、低空经济、安全环保四个主要类别,以及各类别工业消费券重点支持内容

    4.申领:明确申领主体的资格要求和申领资金原则。

    5.核销:明确供应主体的资格要求、核销主体、核销资金支付原则

    6.管理:明确工业消费券风险管理要求和运行效果评价原则。

    7.附则:明确解释权和有效期。

    (二)实施细则

    1.总则:明确《实施细则》编制的法律法规依据,“绿色蒸汽”、“绿色蒸汽工业消费券”的定义,组织发布实施通知方式。

    2.参与主体:明确申领企业资格要求、供应企业资格要求和供应企业申请材料清单。

    3.申领:明确绿色蒸汽工业消费券申领标准和材料清单。

    4.发放和使用:明确消费券的发放流程和使用方式。

    5.核销:明确消费券资金核销材料清单和资金支付流程。

    6.管理:明确消费券风险管理要求和与同类政策重复时的工作原则。

    7.附则:明确解释权和有效期。

    三、主要创新点

    实现商贸领域消费券模式向工业领域延伸。政策在工业领域创新性采取买方申领、交易使用、卖方核销模式,针对工业企业上下游交易环节进行扶持,能够有效促进工业企业提升采购产品和服务意愿,推动工业提质增量。

    精准对标工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任务。工业消费券确定的四个主要支持领域,充分结合了天津港保税区工业发展需求实际,将有效带动新质生产力场景应用拓展,提升工业安全和环保水平,目标更明确、效果可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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