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天津机场片区综合保税区内
保税再制造业务监管措施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有序承接探索推进在综合保税区内开展发动机和变速箱等产品保税再制造业务试点工作,现印发《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天津机场片区综合保税区内保税再制造业务监管措施》,以推动保税再制造业务先行先试。
特此通知。
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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