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国网天津东丽公司京滨高铁110千伏空轻、生桥线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84906209
传 真:022-84906228
通讯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中心A区四楼行政审批局(300308)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国网天津东丽公司京滨高铁110千伏空轻、生桥线迁改工程 |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东丽供电分公司 | 天津市空港经济区环东干道四、九南侧绿地 | 津滨绿意(天津)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新设1#塔电缆终端塔与现状架空线接顺,新建9+2孔排管及单回沟槽敷设,排管敷设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度约2100米,单回沟槽电缆路径长度约300米。拆除现状110kV空轻13#、生桥22#塔至空轻24#、生桥33#塔及现状架空线,废除空轻24#、生桥33#塔至空轻25#塔和生桥34#塔之间的现状110kV电缆。在新建电缆线路启用后拆除原架空线及12座塔基。项目总投资3562.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93%,主要用于施工期污染防治及生态恢复等。 | (一)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须严格执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控制管理标准》、《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规,落实对施工扬尘、噪声等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做好堆场、裸露土地的覆盖措施,有效防止扬尘和水土流失;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施工期扬尘、噪声环境影响控制在最低水平;落实工程弃土、施工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措施,防止环境二次污染。 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水土流失防治、临时占地的恢复以及绿化工作,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本项目双回电缆线路类比国网天津静海永济渠(北五里)220kV站110kV出线工程、单回电缆线路类比天津武清六里庄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依据其竣工验收监测结果,预计本项目建成后110kV地埋电缆的周围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三)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四)本项目为地下线缆,运营期不考虑噪声影响。 (五)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六)落实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做好报告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开。 (七)在运营中须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包括减产、限产、停产等在内的应急减排措施。 | - | 2023年3月15日-3月21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