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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深化与天津大学合作保税区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2-20 08:43      来源: 天津港保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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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深化与天津大学合作保税区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滨海新区与天津大学深化合作工作要求,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天津大学滨海工业研究院(以下简称“滨海院”)基础优势,深化合作机制,强化专班服务,成立天津大学滨海工业研究院重点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保税区通过组建重点工作专班,统筹整合政府及学校资源,构建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高效运行体系,确保与天津大学深化合作重大战略落地,重点工作按期高效推进。

    二、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长:洪世聪  天津港保税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徐占伟  天津港保税区党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

             宁  天津大学校长助理、资产公司党工委书记

    成员单位:

    保税区管委会:科工局、临港高新局、航产中心、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规建局、城环局、中欧办

    天津大学:域发展研究院、滨海工业研究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财务处、基建规划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科工局,承担工作专班的日常工作。工作专班成员单位确定1名相关负责同志为联络员,专门负责与工作专班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联络。

    三、工作任务

    1.拓展6+N领域合作,做精做强滨海院。进一步夯实滨海新区与天津大学合作基础,双方合作领域拓展为“6+N”。按照“一校、两院、多中心”的模式做深做实、做精做强滨海院。加快滨海海洋工程研究中心的海洋智能装备研究所、深海极地研究所和高端海工装备产业化基地建设。(牵头单位:科工局、财政局、发改局、临港高新局)

    2.拓展航空领域合作,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利用滨海新区获批无人机示范区的政策优势,依托滨海院申报国家无人机检验检测中心,面向社会提供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开展复合材料无人机结构设计与校核、振动噪声控制和混合动力系统技术开发等。(牵头单位:航产中心)

    3.盘活存量资源,增强发展动能。以天津重点打造的12条产业链为目标指引,聚焦高端装备、航空航天、新材料、绿色石化等产业链,滨海院梳理形成关键专利技术(产品)攻关清单,突破“卡脖子”技术。 (牵头单位:科工局、临港高新局、航产中心)

    4.发挥前沿触角作用,建设智能研究实验室。充分发挥滨海院前沿触角作用,探索建设智能研究实验室,面对企业在研发、转化过程中的需求,及时提供服务,助力产业新成果快速落地。(牵头单位:科工局、发改局、临港高新局)

    5.探索人才培养模式,调整产业人才结构。天津大学发挥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资源,向保税区企业相关人员提供各类提升学历水平综合服务。探索围绕企业实际科研需求设立研究生科研课题,为企业考察和招聘高素质科研人员提供有利条件。(牵头单位:人社局)

    6.利用临港科创众创空间,集聚科技创新资源。充分发挥临港科创众创空间集聚作用,吸引更多创新人才在新区集聚,建立起人才培养“蓄水池”,营造培育孵化新生态,构建“研究院+人才基地+产业基地”发展模式。(牵头单位:科工局、人社局)

    7.推动天津中欧先进制造产业研究院建设。依托滨海院的学校资源,围绕科研平台建设、校企协同创新、产业孵化培育、专利技术服务、科技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建天津中欧先进制造产业研究院。(牵头单位:中欧办)

    8.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加强滨海院校区周边出行及生活等方面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为在校研究生和滨海院内企业提供生活保障。(牵头单位:规建局、城环局)

    9.大力推动校企联合实验室建设。根据企业实际需求,以灵活的方式在滨海院校区或企业研发中心采用单独或联合的方式建设校企联合实验室,围绕产业发展的关键和共性技术,开展技术协同创新。(牵头单位:科工局)

    四、工作要求

    1.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本部门职责,认真落实工作专班工作任务。

    2.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合作,积极参与专班相关工作,形成反应迅速、配合密切、应对有力的长效工作机制。

    特此通知。

    2021年12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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