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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新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新泰加油站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许可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5-01-28 00:00      来源: 天津港保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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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名称:天津新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新泰加油站项目

    2.建设地点:天津港保税区天保大道127 号

    3.建设单位:天津新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新泰加油站

    4.验收监测单位:天津市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项目于1992年建成,2006年进行扩建,建设规模为二级加油站,现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单层站房1座、罩棚1座、埋地卧式钢制油罐5座(其中汽油储罐2座,柴油储罐3座)、加油岛3座,年销售汽油4000吨、柴油3200吨。本项目加油站于2014年投资70万元,进行汽油油气回收系统改造,安装了汽油卸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及油气排放处理装置。

    6.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一)项目设有汽油卸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及汽油油气排放处理装置,卸油时产生的油气通过密闭方式进入油罐汽车罐内系统,加油时产生的油气通过密闭方式进入埋地油罐系统,汽油油气排放处理装置采用膜式冷凝方法进行油气回收处理。油气回收系统液阻、密闭性、气液比和油气排放浓度均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限值要求。

    (二)加油站油品损耗,无组织排放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在边界处的浓度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三)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保税区起步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满足《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三级标准要求。

    (四)项目南侧、西侧厂界处的噪声昼、夜间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东侧、北侧满足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

    (五)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六)项目涉及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废水排放量108吨/年,排入外环境的化学需氧量0.006吨/年、氨氮0.0006吨/年,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7.公众参与情况:2015年1月26日-28日(3个工作日),对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文件的受理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有相关方提出意见。

    8.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9.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电话:022-84906127,邮箱:tj_lch@163.com,通信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中心A区三楼环保局(3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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