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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柯顿(天津)家用医疗健康电子产品研发基地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许可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5-01-11 00:00      来源: 天津港保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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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名称:柯顿(天津)家用医疗健康电子产品研发基地项目

    2.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厂区西北临天津泰阳光电科技公司,东北临航宇路,东南临东九道,西南为工业空地。

    3.建设单位:柯顿(天津)电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单位:天津市河北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5.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18948.5平米,总建筑面积42207.99平米,建设内容包括:A座厂房、B座厂房、办公楼、门卫及地下消防水池。项目于2008年4月开工建设,2014年6月投入试生产,现已形成年生产电子血压计700万台、血糖仪30万台、生化试条4000万条、低频治疗仪和综合医疗电子产品5万台、多普勒胎心仪3万台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2万元,占总投资的2.86%,主要用于废气净化设施、污水预处理、中水管网建设、隔声降噪、固体废物暂存、绿化及环保验收等

    6.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一)插件车间机芯表面贴装和补焊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由各吸风口收集后经2根24米高排气筒直接排放,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及等效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丝印车间丝印工序产生的二甲苯和VOCS,经集中收集、活性炭吸附后,经2根24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及等效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1中印刷与包装印刷行业(丝网印刷)排放限值要求。

    食堂产生的油烟经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经1根26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排放限值要求。

    丝印车间使用油墨、稀释剂及开孔剂产生的异味,于厂界处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95-95)中表2要求。

    (二)冷却塔于6月-9月开启,10月排空浓水,所排浓水与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混合后,经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空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3级标准要求。

    (三)冷却塔、冷冻机组、空压机、排气筒风机等设备采取减振措施,产生的噪声经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昼间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设置了规范化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分类收集贮存。废空桶、废油墨、废擦拭物、废电子元器件、废活性炭、血液及生化分析实验室废物等危险废物,全部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试条属医疗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塑胶件交原供货商回收利用,废包装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废气排放口、污水排放口、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进行了规范化设置,安装了规范化标识牌。

    (六)建有比较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主要污染物的环境监测计划。

    (七)项目涉及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废水排放量14835吨/年,排入外环境的化学需氧量0.742吨/年、氨氮0.0742吨/年;大气污染物中二甲苯0.016吨/年、VOCS0.088吨/年、锡及其化合物1.4310-5吨/年。上述污染物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报告、补充分析报告及批复中污染物总量要求。

    7.公众参与情况:2015年1月5日-2015年1月7日(3个工作日),对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文件的受理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有相关方提出意见。

    8.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9.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电话:022-84906127,邮箱:tj_lch@163.com,通信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中心A区三楼环保局(3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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