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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玛拉皮带(苏州)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加工装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 2014-12-04 00:00      来源: 天津港保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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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名称:艾玛拉皮带(苏州)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加工装配项目

    2.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开发区西八道9 号 东方天宏科技园厂房一首北侧

    3.建设单位:艾玛拉皮带(苏州)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5.项目概况:项目租赁位于空港经济区西八道9号东方天宏(天津)实业有限公司的东方天宏科技园厂房一首层北侧,租赁面积约45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原有厂房进行装修及产品生产线安装,设置加工车间、办公室及空压机房,主要从事成品输送带深加工和销售。项目预计2014年12月投产,达产后每年深加工织布底料输送皮带约10万平方米。项目环保投资约12万元,占总投资的8%,主要用于固体废物暂存、隔声降噪、施工期污染防治及环保验收。。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施工期(G1

    扬尘

    洒水抑尘

    可有效减少粉尘的外溢量,减轻对外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W1

    CODSS

    加强对施工人员管理

    减轻对外环境影响

    运营期W2

    COD

    SS

    BOD5

    NH3-N

    总磷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空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三级标准

    达标排放




    施工期

    S1

    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外运统一处理

    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营运期(S2

    生活垃圾

    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

    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废弃边角料

    出售综合利用

    施工机械噪声:经采取相应措施后,以减轻对外环境影响

    营运期噪声:加强管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其它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无。

    7.公众参与情况:2014年12月1日-12月3日(3个工作日),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有相关方提出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电话:022-84906127,邮箱:tj_lch@163.com,通信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中心A区三楼环保局(3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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