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
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持续开展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现将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24年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受理行政许可177件,准予许可119件,开展监督检查3225家次,行政强制30起,实施行政处罚296起,罚款163.737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一是依托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天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月度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及重点行业部门联合检查工作。2024年累计开展日常监督抽查888家次,开展2024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及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产品、养老院、医院、学校、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和领域专项检查323家次。二是对群众举报的消防隐患问题线索进行核查。2024年,支队共受理12350专线、12345热线、网络留言、部门移送及群众来电、来信反映的举报问题900余起,均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三是依法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2024年,支队通过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及行政许可窗口共受理消防安全检查申请177件,其中作出准予行政许可119件,办结率100%。四是联合行业部门、派出所、街道开展集中检查,指导落实“拆窗、破网、清通道”措施,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推动社会单位、居民小区建设集中充电场所,推广电梯阻车系统应用。
(二)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常态化开展内部业务培训。支队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执法、信用监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专题培训4次,安排专项资金4.48万元对基层干部进行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二是开展行政执法质量考评。支队制定《2024年度消防执法质量考评检查工作方案》,每月对支队机关、大队开展消防执法质量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在支队网站进行通报晾晒。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消防执法公示公开规定》《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要求,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结果在总队官方网站进行公开,对相关案件进行集体议案和法制审核。四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涉及重大决策征求法律顾问意见,2024年法律顾问参与办理行政复议3件、信访1件、信息公开3件。
(三)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一是开展《天津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条例》的宣贯。通过新区“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对《条例》重点条款进行宣传;二是与新区司法局进行对接,对新区各街镇开展消防领域专项执法培训,就近年来相继修订、实施的法规规章授权街镇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执法事项进行讲解;三是加强对行业部门、街镇领导干部的消防宣传培训,深入金融、医疗、学校等19个行业部门、9个街镇、23家企事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责任主题宣讲42场,分领域、分批次培训重点人群5400余人次。
三、存在的问题
1.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有待完善。部门间关于问题线索移送、案件移交的工作程序尚需明确,对存在职能交叉的同一违法行为的查处尚需明确工作程序。
2.执法人才队伍略显薄弱,法制工作人员编配不足。执法人员配比难以满足行政监督管理需要,防火专业技术干部、法制岗位干部供需不对等。
3.行政执法能力水平相对不足。现有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掌握运用仍有欠缺,执法手段和方式不够灵活,推进复杂隐患整改力度不足。
下一步,支队将持续依法依规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维护社会面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同时,持续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业务学习,采取实地培训、网上练兵等形式,提升监督人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合理统筹执法力量,配备执法装备,夯实执法基础保障;落实便民利企措施,推行“柔性执法”,宽严相济,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优化营商环境。
特此报告。
2025年1月16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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