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举报须知  

 一、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受理范围:
  1.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2.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三、纪检监察机关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四、注意事项
  1.举报内容力求详尽,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交代明确。
  2.对恶意登记、重复举报和发送垃圾信件的行为,我们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对情况严重、涉嫌违法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网上举报只是反映问题的一种途径,还可通过其他形式进行举报。              

 来信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港东六道560号古林街道办事处纪检监察工委 收
  邮政编码:300270
  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港东六道560号古林街道办事处纪检监察工委
  信访举报电话:022-61110712
  网络举报:https://tianjin.12388.gov.cn/binhaixinqu/(请点击进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