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最新文件

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滨海新区优化生育政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8983-11061-2023-00062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文  号: 津滨政办函〔2023〕12号
主题分类: 卫生健康,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成文日期: 2013-10-21
发文日期: 2023-10-27
有效性: 有效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滨海新区优化生育政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统筹协调,区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滨海新区优化生育政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统筹协调本区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研究制定并推进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加强宣传引导,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指导督促各开发区、各部门、各街镇落实优化生育政策相关制度、措施;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区政府领导担任召集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副主任、区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区发展改革委、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和投促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医保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卫生健康委分管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的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研究具体事项时,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以及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经联席会议批准,按程序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积极研究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的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推动落实;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

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区卫生健康委代章。

附件:滨海新区优化生育政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023年10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优化生育政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张兴瑞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副召集人:邓为民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

董 军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王 敏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兰玉柱 区教体局副局长

周 明 区科技局副局长

周凤良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马 泽 区公安局副局长

刘明瑞 区民政局副局长

赵 凯 区财政局副局长

贾顺友 区人社局副局长

李 勇 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总工程师

马以桂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照宾 区住房建设委副主任

李长青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曹西志 区商务和投促局副局长

李春年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 亮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韩俊杰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文正 区统计局统计调查中心主任

谢学武 区医保局副局长

张冬青 区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委主任

高 媛 团区委副书记

刘 媛 区妇联副主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