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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滨海新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8983-11061-2022-00041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文  号: 津滨政办函〔2022〕9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2-11-10
发文日期: 2022-11-10
有效性: 有效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滨海新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为加强对新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统筹协调,根据《关于报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区级领导组织机构的通知》有关要求,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有关要求,统筹推进新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协调解决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并向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和区委、区政府报告。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韩学武  副区长

副组长:孙家旺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罗 平  市规划资源局副局长、滨海分局局长

成 员:李长青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刘春亮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赵学智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于 泳  区统计局副局长

陈立民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光军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振河  区水务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新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组织制定新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实施方案;按要求向天津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上报工作资料;推动各涉街镇落实第三次土壤普查各项工作要求,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对各涉农街镇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质量进行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李长青担任,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具体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确定。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有关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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