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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滨海新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8983-11061-2022-00040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文  号: 津滨政办函〔2022〕7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2-10-13
发文日期: 2022-10-21
有效性: 有效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滨海新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加强对全区科普工作的统筹协调、规划引导,进一步深化全领域行动、全地域覆盖、全媒体传播、全民参与共享的全域科普工作格局,促进滨海新区科普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有关规定,参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天津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津政办函〔2022〕30号),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滨海新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加强对滨海新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科普工作格局;健全完善促进滨海新区科普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滨海新区科普工作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各部门、各单位科普工作沟通协作;推进滨海新区优质科普资源共享共用;总结科普工作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副区长张桂华担任召集人,区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朱岩担任副召集人,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镇和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和投促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区知识产权局、区科协及民族宗教、海关、税务、气象、总工会、团区委、妇联、残联、社科联、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科技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各成员单位明确一个责任处室和一名处级联络员,负责联席会议相关工作。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受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根据需要邀请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专家列席。

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对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贯彻实施;属于重大事项的,应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需要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处理相关专项工作,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对成员单位和各开发区、街镇科普工作进行指导督促。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按要求参加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本单位科普工作开展情况及有关科普工作的重大事项。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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