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政办发〔2022〕9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认定“崔庄冬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申请人的通知
区市场监管局、区档案馆、太平镇政府:
为做好“崔庄冬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报工作,以利于持续保持“崔庄冬枣”的特有品质,提高其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崔庄冬枣”特色产品产业的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经研究决定,认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冬枣协会作为申请人,负责“崔庄冬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报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提供相关资料,共同做好“崔庄冬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报工作。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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