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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滨海新区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1063-2021-00014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文  号: 津滨政办发〔2020〕12号
主题分类: 交通,公路交通
成文日期: 2020-05-15
发文日期: 2020-05-15
有效性: 有效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滨海新区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滨海新区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部署,加快建立滨海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19〕9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形成质量可靠、安全畅通、智慧绿色、群众满意的现代化农村公路网络,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加快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按照“区级负责、镇村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和资金保障体系。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区、镇街、村(居)三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建立及责任落实率100%,农村公路列养率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道路安全隐患和危桥处置率100%。

到2035年,建成体制顺畅、结构合理、组织高效、能力适应、技术先进、安全有力、环境优美的农村公路交通服务体系。“四好农村路”发展的协调性、系统性和可持续性全面提升,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1.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加强养护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和技术标准,编制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区级年度补助计划;监督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区财政局负责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各级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资金的筹措,办理资金拨付、实施监督检查和重点绩效评价,保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履职能力建设和资金投入,区财政资金投入与市级补助资金比例为1:1,不足部分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推动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全面清理农村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改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区公安局、区应急局负责参与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工作。区审计局负责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工作。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政务服务办、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等负责进一步简化农村公路工程项目审批程序。

2.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乡村公路养护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好村道管理养护工作,建立“分工明确、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乡村公路管理养护保障机制,确定分管负责同志、责任部门和专职人员,制定乡村公路管理养护相关制度,建立稳定且增长的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

3.村(居)民委员会要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办法组织村道养护工作。推广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捆绑实施并交由农民承包;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乡村公路养护工作,通过将乡村公路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方式,为贫困户提供就业机会。

(二)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1.全面建立区、镇街、村(居)三级“路长制”,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本行政区内总路长,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辖区内路长。建立覆盖区、镇街、村(居)的路长组织体系,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的路长管理模式。

2.简化农村公路审批程序。简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前期程序,路面宽度不超过8米的农村公路用地,仍按农用地管理。公路养护工程、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四级公路项目无需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3.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建立专群结合的养护运行机制,分类有序地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引导符合市场属性的事业单位转制为现代企业,鼓励将干线公路建设养护与农村公路捆绑招标,支持养护企业跨区域参与市场竞争,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

4.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公路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公安、应急等部门参与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已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设施的农村公路要逐步完善。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着力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逐步推动评级结果应用、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强化信息归集,并将信用记录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依法向社会公开。

5.强化政策和队伍建设。坚持经济实用、绿色环保理念,全面开展“美丽农村公路”创建工作,提高农村公路养护技术,完善路政管理指导体系,建立区有路政员、街镇有监管员、村(居)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按照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深化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认真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强化考核监督。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大力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宣传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政策制度,有效发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的积极作用,增强人民群众爱路护路的责任意识,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来,营造全社会广泛关心支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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